土地溢价

核心提示来源:中工网中工网讯 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局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29日,深圳市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涉及的出让地块不变,共22宗,总用地面积约83.4公顷。此次公告主要作了以下调整优化:一是调整竞买人资质条件和准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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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局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29日,深圳再次发布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涉及22宗地块,总用地面积约83.4公顷。本次公告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是调整投标人资质和准入要求,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这批土地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投标。参评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公司在本批土地竞价中最多可竞争3宗土地。

二是优化土地招拍挂方式,合理限制土地溢价。在保持初始挂牌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土地溢价率上限统一由45%调整为15%。达到土地溢价率上限后,南山T403-0401地块、龙华A916-0572地块直接摇号决定竞得人,其余地块采用“自持租赁住房+摇号”方式确定,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的表态

三是加强“地产联动”,进一步降低住房销售限价。该批土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3%-9.2%,住宅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2.8%-9.1%,通过价格引导进一步稳定市场购房预期。

第四,严格执行购地资金审核机制,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自有资金购地。建立“先承诺后审核”的工作机制。竞买申请人需承诺购地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贷款、转贷款、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资金、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贷款或预付款、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贷款、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市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投标人的土地收购资金进行检查。

第五,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投标人的开发资质、购地资金、企业关联度等。必须符合出让公告要求,并对购地资金来源和竞买人关联性作出事先承诺,确认是否参加现场摇号。发现竞买人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信守承诺的,将采取取消其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一年内禁止该企业参与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并向社会公开等相关惩戒措施。

此次调整严格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通过严格市场准入、优化招标方式、加强“房地产联动”等多项措施,确保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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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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