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秘书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更好地发挥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与会者
副主任轮流负责学习,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二。时间和地点
每半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周五下午召开,具体时间由秘书科通知。学习的地方安排在会议室。
三。主要内容
1.学习文档语音。学习与中央、省、市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的文件和讲话,以及县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
2.组织理论讨论。讲解领导重要讲话、优秀简报、调研等综合性文稿,重点讲解版面编排、写作手法、材料组织等方面;组织各部门讲解相关业务知识;组织文秘人员谈谈对小说读物和精彩文章的心得、体会和感受。
3.业务知识培训。邀请司法、档案、统计、财政、发改、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兴隆分局等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讲解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4.其他方面。观看故事片、百家讲坛等视频讲座,并组织
文秘人员开展演讲会、个人主题演讲和资料、报刊、研究文章评比。
等待公文写作比赛。
四。工作要求
1.以学习为主,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达到学以致用,学以致用的目的。每次集中学习前,组织学习的副主任要与其他副主任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必要时,相关副主任或司局应传达学习文件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2.集中学习要有明确的主题,做好充分的准备。每次集中学习的组织者应在集中学习前3个工作日将集中学习的相关内容报主任审核。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办公室副主任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向主任请假;其他文秘人员应向分管副局长和组织学习的副局长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