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逾20家券商领罚单 投行业务违规成关注重点

“看门”不够尽责,又有券商被罚。近日,江苏证监局、贵州证监局分别发布了对申港证券、华英证券两家券商的监管措施,处罚缘由均与投行业务有关。

5月12日,江苏证监局公告称,经查,华英证券在开展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可转债项目过程中,存在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未按规定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制定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也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完成披露信息的更正或补充工作;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个别项目公告文件版本与内核审核版本不完全一致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日,贵州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贵州三力存在未严格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21年2月,贵州三力将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地块保证金。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这与申港证券在相关公告中“购置土地的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描述不符。申港证券作为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州三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周洪刚、王东方系保荐代表人,存在未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申港证券及周洪刚、王东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同花顺数据统计,截至记者发稿,年内共有超过20家券商受到监管处罚,其中,投行业务、经纪业务、资管业务是监管重点,券商投行业务违规相关罚单超过40单。

数据显示,因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情况被处罚的券商有光大证券和首创证券;招商证券、东海证券、宏信证券、国泰君安、首创证券、川财证券、中德证券、粤开证券、信达证券等多家券商因违规经营被处罚;光大证券和国海证券因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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