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丨一次有温度的执纪问责

  “我想问一下,对我的这个处分能不能不公开?”杨某某是岑溪市一名中学教师,2021年7月因涉嫌酒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担心自己因酒驾被处分很没有面子,在配合调查过程中多次表现出沉重的心理负担。

  “你不要有心理负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监督执纪的工作方针,立案调查是为了‘救人’……”我耐心地安慰道。

  “处分的目的不是要给党员干部‘治罪’,而是要让‘失足’的党员干部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及时改正,是‘拉一把’,不是‘踩一脚’。”协管领导李健壮委员给我们办案人员上第一课时讲的话,让我印象深刻。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从关爱干部的角度出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监督执纪的全过程,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教育、明纪律、知敬畏,监督执纪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跌倒了不要紧,关键是要及时爬起来。在这个过程中,组织上如果能够及时对“跌倒”的干部扶一把,给他们重拾信心和希望,就能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

  “我想问一下,这个处分影响期是多久,对我竞岗有没有影响……”这天,杨某某突然又来到我们办公室,像个做错事情的学生,僵硬地站在门口等待答复。

  见此情形,我连忙上前招呼杨某某坐下来,给他倒了杯水,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

  待杨某某坐定,我对他提出的问题一一做了回答,并耐心解释立案、处分等相关程序流程,用情、理、法给杨某某答疑解惑。经过耐心疏导,杨某某终于放下了心中的石头,长舒了一口气。

  “谢谢你们的耐心解释和安慰,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酒驾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我身为一名人民教师却没有做好榜样,还担心公开处分丢了面子。现在我明白了,就算丢面子,也要给身边的人一个警示。”杨某某忏悔道。

  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做好审查调查对象前期的心理疏导、消除其心理顾虑,引导其正确看待组织处理;也要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后期的心理疏导,帮助其重振信心,端正工作态度。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任重而道远。(岑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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