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促进企业真合规真整改

  做好涉案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

  江苏: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促进企业真合规真整改

  “我们企业合规整改后,形成了一整套比较规范的公司管理体系,市场对我们的认可度、接纳度都有很大提高。去年我们公司的订单总额是3000多万元,今年头两个月,订单总额就达到了3000万元。”日前,江苏省镇江市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下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组建由3名专家组成的巡回检查小组,到3家正在合规整改的涉案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和合规监管人的履职情况,以及企业的整改情况,其中一家企业负责人高兴地介绍了企业发生的巨大变化。在企业整改合格后,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和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税务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两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审慎稳妥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2021年以来,运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30件,促进企业真合规、真整改,推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逐步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六个试点单位之一。

  经过一年探索,2021年3月,张家港市检察院推动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工作意见》,明确由检察院牵头成立包含司法局、工商联等32家单位在内的市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同年5月,市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经成员单位推荐、专业人员自愿报名等形式,选任由行政机关业务骨干、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组成的100人合规监管人队伍,并细分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税务管理、知识产权四个专业化合规监管小组。自此,该院逐渐摸索出由合规监管人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合规开展监督评估的模式。截至目前,该院已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模式办理了7起涉案企业合规案件。

  2021年6月,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最高检联合八部委下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同年8月底,江苏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等八部门成立“江苏省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承担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宏观指导、具体管理、日常监督、统筹协调等职责,确保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有序、规范运行,以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及其组成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江苏省各地检察机关则结合本地案件特点,因地制宜将政法委、发改委、海关等单位纳入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扩大机制覆盖范围。截至今年3月,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已覆盖全省设区市。

  在成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基础上,各地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建设,初步建立了名录库成员进入、培训、监管、退出等制度。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时,在检察机关主导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从专业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相关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负责对涉案企业合规进行监督评估,对合规计划完成情况全面评估考核并制作合规考察书面报告。

  抓住第三方监督评估这个关键点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合规改革试点中最核心的机制之一,要实现企业合规改革真正落到实处,专业化、实质化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最为关键。

  “公司账册中发票编号不连续,合规专员不到位,仍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漏洞……”今年2月21日,一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在合规考察中迎来了一批特殊的考官。江苏合规检察专家库成员、苏州大学讲师邵聪表示,该企业对合规方案的执行情况尚可,但瑕疵不少,能否通过合规要看后续整改情况。“‘模拟考试’成绩不佳,希望继续整改。”根据第三方评估意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向该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警示考察不合格的潜在风险,督促企业加强整改。目前,企业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对于不落实合规承诺,想借合规之机获得轻缓处理的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坚持严格把关。宿迁市宿城区一家涉案民企负责人洪某对企业合规承诺敷衍了事,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两次实地考察后,发现该公司未按合规计划进行实质性整改,多项指标没有完成,最终认定该企业合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2021年10月,该企业被宿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洪某这才认识到:企业合规不是可改可不改的“软约束”,合规考察也不是“免罚金牌”。

  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中承担主导职责

  “有了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对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监督评估是否就可以交给第三方,检察机关完全不管?”“那肯定不行!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全流程中,必须承担主导职责!”

  江苏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认为,在办理企业合规案件中,检察机关的主导职责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严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启动关,审查是否符合企业合规试点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适用条件;二是严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的选任关,如果发现明显不当的,必须向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提出意见建议,作出调整;三是严把合规计划有效性审查关,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执行、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等提出审查意见;四是引导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建立合规有效性监管评估的标准、方法,防止“纸面合规”和“纸面监管”。

  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该院在办理某大型建筑企业串通投标案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做法。根据该院的建议,企业修改了公司章程,成立了合规委员会。在合规监管工作中,检察机关牵头成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及时启动第三方监管机制,选派同类企业高管、律师等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推行合规计划建立和监管初期听证论证合规计划、合规计划实施和监管后期听证论证合规建设结果的“双听证”模式,探索构建“检察主导下的协同监管”。该院主导研究制定了从技术指标到文化指标的“双层次”评估标准和“1+1+2”(第一个“1”是常规检查,第二个“1”是飞行检查,“2”是问卷访谈和场景测试)的监管方法。2021年10月15日,该院对涉案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淮安市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制度设计上。针对涉案企业因意外情况未能如期完成合规计划,该市检察机关为企业设置“暂缓开展合规”“延长合规监管期限”“申请修改合规整改事项”等申诉补救通道。

  “截至目前,江苏省检察机关已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25件,涉及企业266家,案件数位居全国前列,但企业合规案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案件数量还偏少,类型也不够丰富,经费保障问题、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管理、监督、考核等问题也需进一步探索。”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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