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多省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推迟

  受疫情影响,近日吉林、江苏、北京等多地教育考试部门发布公告:将原定于5月14日-15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推迟,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一并组织实施。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

  其中,北京、江苏、江西、河南的公告中表示,受本次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本省(市)的本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多省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推迟合并至下半年实施

  5月10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公告称,鉴于当前河南省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非必要不停考、精准组考”的原则,经慎重研判并报请教育部研究同意,该省郑州、平顶山、濮阳、许昌、商丘、周口6个考区原定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一并组织实施,其他考区正常开考。

  类似的,5月9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公告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南昌、新余、鹰潭、宜春、上饶、吉安、抚州7个设区市考区原定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一并组织实施。九江、景德镇、萍乡、赣州4个设区市考区正常开考。

  河南、江西两省的公告中均表示,正常开考考区的考生,须严格按照所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参加考试准备。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可向所在考区提出退费申请(考后统一受理,具体办法另行公告),经核实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报考费用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按原缴费渠道退回,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

  同在5月9日,北京市教委、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也发公告称,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原定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举行,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一并组织实施。

  在此之前,吉林、江苏、辽宁三省教育厅也先后发布公告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请示教育部同意,原定于5月14-15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推迟举行,与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并。

  为维护受考试延期举行影响的考生权益,河南、江西、北京、辽宁、江苏、青海的公告中均表示,延期考试的考生,报考费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按原缴费渠道退回(正常考区),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

  吉林省的公告表示,为保障本次考试延期举行受到影响的考生权益,凡符合本次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务必在4月15日至18日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符合本次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申请网上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已通过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的资格。如考生同时在外省报名,则自动取消已通过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的资格。

  部分省市明确面试延期的考生可先参加教师招聘

  澎湃新闻注意到,北京、江苏、江西、河南教育部门的上述公告中均表示,受本次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本省(市)的本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北京、江苏的公告中明确,受本次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江苏、北京省(市)内各地本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江西的公告中也明确,受本次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如已报名参加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及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可先参加笔试。笔试入围后,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教师招聘面试;面试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

  河南的公告中表示,受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未能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相应类别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科目网页截图证明,先行参加河南省本年度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北京、江苏、江西、河南的公告中均提到,上述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前先参加教师招聘的考生,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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