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提醒:
各单位、部门、行业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风险人员排查,加强员工管理,建立人员台账,掌握员工动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查验证明等防控措施,做好员工健康宣教,增强员工防控意识。
请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接到健康宝弹窗提示人员立即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各项防控措施。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11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主动报告社区、单位,不自行购药、服药,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等,及时按规定就医。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