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关于新增1例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报

  来源:海南发布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新增1例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报

  2022年3月30日,我市新增3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其中2例在集中隔离点发现,为3月29日我市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临床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落地检”集中等候结果时发现,临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均已转至定点医院。

  一、相关情况和活动轨迹

  病例2

  男,为我市3月29日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居住地址:秀英大道18号海玻市场秀中社区,同住2人(母亲和父亲),已接种3剂新冠疫苗,3月29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至绿地铂骊Q酒店集中隔离。3月30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目前已转到定点医院,医疗专家组诊断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7日之前一直居住在海口。

  3月27日

  9:30-10:30从家里骑电车到国贸路时代广场;

  10:30-19:00在时代广场3楼;

  19:00-24:00下班后骑电动车返回居住地。

  3月28日行程轨迹同27日。

  3月29日

  9:30-10:30从家里骑电动车到国贸路时代广场;

  10:30-19:00在时代广场3楼厨房;

  19:00下班后骑电动车到龙华区仁里村201号诗鑫阁水吧,直到22:00左右接到电话要求返回时代广场做核酸后离开;

  22:00-24:00骑电车到时代广场等待核酸采样,随后转至绿地铂骊Q酒店隔离。

  病例3

  男,为我市3月29日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3月24日由上海来琼。落地检后,于28日、29日在我市便民采样点进行2次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3月29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至绿地铂骊Q酒店集中隔离,初次核酸检测结果为单阳(N+)。3月30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目前已转到定点医院,医疗专家组诊断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

  9:40从上海浦东机场乘坐南航CZ8757至海口美兰机场;

  14:00下机后搭网约车到龙华区锦都精品酒店对面重庆面馆吃饭,后回锦都精品酒店(以下简称“住处”)办理入住,随后到时代广场(国贸路)3楼;

  19:00左右下班步行回住处,之后无外出。

  3月25日

  6:30左右到住处对面早餐店;

  6:45左右步行到时代广场(国贸路)3楼;

  19:00左右下班步行回住处,之后无外出。

  3月26日

  6:30左右的住处对面早餐店,之后步行到时代广场(国贸路)3楼;

  19:00左右下班步行回住处,之后无外出。

  3月27日

  6:30到住处对面早餐店;

  6:45步行到龙华区时代广场3楼;

  19:00左右步行回住处,之后无外出。

  3月28日

  6:22到住处对面早餐店;

  6:35步行到时代广场(国贸路)3楼,之后接到社区电话通知需做核酸采样;

  8:40步行到龙华区金龙小憩核酸采样点;

  9:05采完样步行返回时代广场(国贸路)3楼;

  19:00左右返回住处,之后无外出。

  3月29日

  6:40到住处对面早餐店;

  6:50步行到时代广场3楼;

  9:20左右步行到龙华区金龙小憩核酸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9:55左右步行返回时代广场3楼;

  19:00左右下班返回住处,之后无外出。

  自述上班期间均在3楼吃午餐及晚餐,在1楼上洗手间。

  病例4

  男,上海旅居史来琼人员(3月28日乘火车从上海经郑州至海口),居住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兰路古美街道宜瑞公寓,已接种3剂新冠疫苗,3月18、19、22、25、26和28日7次核酸结果均为阴性。3月30日在海口火车站“落地检”核酸初筛结果为阳性,随后转运至定点医院,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医疗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28日

  9:29从上海乘坐火车K360(2车厢3座)往郑州;

  22:48抵达郑州;

  23:56从郑州乘坐火车Z201(13车厢19上铺)往海口。

  3月29日

  1:00左右在火车上出现喉咙不舒服;

  2:00左右出现头晕,无发热。

  3月30日

  3:30抵达海口,下火车后由火车站工作人员引导到核酸检测点采集核酸并集中等待核酸结果;

  8:30收到检测点工作人员通知转至定点医院。

  二、温馨提示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有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告,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自第二天起落实“三天两检”(即三天内间隔24小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期间勿返学,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林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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