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金融20条”

  青岛日报5月7日讯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的意见》,从完善跨境投融资服务、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和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四个方面,制定推出20条“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助力青岛自贸片区进一步推动跨境结算服务便利化,拓宽融资渠道,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

  完善跨境投融资服务方面,“20条”推出包括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直接债务融资、支持实体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优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拓宽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等5条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20条”推出包括推动贸易收支便利化、优化贸易新业态跨境资金结算、支持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推动青岛自贸片区大宗商品外汇交易试点等6条措施;在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方面,推出包括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支持建设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示范区、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推广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赋码及应用、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三大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等5条措施;在积极防控金融风险方面,推出包括加强账户风险管控、加强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预警防范、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加强联合监管等4条措施。

  针对青岛自贸片区内企业跨境交易活跃、新型贸易方式多样化的特点,“20条”支持不同类型的企业主体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开展融资。既推动间接融资,也支持直接融资,鼓励资产支持票据、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QDLP、QFLP),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

  在推动跨境支付结算便利方面,“20条”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资金结算模式创新,推动辖区银行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区内跨境电商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跨境本外币收付服务。运用外汇局跨境区块链平台在服务贸易税务备案支付、境内海运费支付方面全面推行线上核验支付,提升跨境支付效率。

  “20条”支持辖区银行机构依照展业原则,为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通过新型易货贸易方式解决跨境资金结算难题。支持自贸区船舶交易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在推动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方面,“20条”支持大力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降低衍生品业务交易成本,创新汇率避险产品种类,有效降低汇率损失风险。

  据悉,青岛自贸片区自获批以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积极作为,探索创新,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9项外汇创新业务试点政策,便利区内企业跨境资金结算;在青岛自贸片区率先开展境内海运费便利化支付应用场景试点;依托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进出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提升金融科技支撑效能;会同青岛自贸片区管委制定印发了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支持意见,引导区内企业合理规避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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