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程款终于拿到手了,感谢纪委的同志,要不是你们这个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近日,工程老板邓某特意来到攸县纪委监委,向干部监督室主任刘珂表示感谢。
今年2月,攸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谭桥街道办事处某领导违反群众纪律,蓄意克扣其工程款的信访举报。
群众利益无小事,收到该信访举报以后,攸县纪委监委将该问题线索指派给干部监督室,要求“一案一册”建立台账、“一案一策”制定化解方案,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作为该信访件的承办人,刘珂立即联系信访举报人邓某,详细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2018年邓某与朋友杨某合伙在攸发集团承揽了“洣水四桥及其连接线东联社区尹家组集中建房区”的设计、勘察等业务,金额合计48万余元。2019年完成了合同规定内容。2020年1月,邓某到攸发集团结算工程款时被告知,攸发集团已经将该项目打包给了谭桥街道办事处,后续事宜也由谭桥街道办事处处理。
然而,当邓某找谭桥街道办事处结算工程款时,谭桥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却要求邓某减免10万元费用,邓某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导致工程款一直迟迟未付。
“纪委同志,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为了这个工程款的事情,我已经跑了两年了……”
“请你放心,我们一定会调查清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刘珂耐心安抚邓某的情绪,并表示会全力帮他解决问题。
谭桥街道办事为什么要克扣邓某的工程款,这其中有什么缘故?
当工作人员在谭桥街道办事处走访调查时,相关领导也是满腹委屈:“不是我们蓄意卡扣他的工程款,而是因为攸发集团的费用一直没有付齐,办事处的财政紧张,实在没办法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来……”
“邓某工程款可以根据攸发集团的付款进度分批拨付,但是你们要求他减免10万元的费用又是怎么回事呢?”
“48万元的设计勘察费,我们觉得价格太高了,不合理,所以才和他协商,要求减免部分费用……”在协商的过程中,由于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事情一度陷入僵局,迟迟拿不到工程款的邓某愤而向县纪委举报。
至此整件事情已然明晰,该信访件实际上属于付款纠纷问题。鉴于举报人邓某的诉求是拿到拖欠的工程款,而被举报人要求减免部分设计勘察费也是出于公心,目的是想为项目节省开支,县纪委监委决定使用调解的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推动问题解决。
刘珂将邓某的诉求告知被举报人,提醒他要理解当事人两年未结到工程款的焦虑心情,在协商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被举报人欣然接受。但在付款问题上,依旧不肯松口,坚持要求减免部分费用。之后,刘珂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对接,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真正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对此,举报人邓某十分感动,他曾真诚地对刘珂说:“你拿我的事当自己的事在办,哪怕结不到款,我也没有意见!”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谭桥街道办事处同意全额支付邓某的48万工程款,邓某也同意分批付款的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先支付15.8万元,此后再根据攸发集团资金到位情况分批支付,困难迎刃而解。4月1日,邓飞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程款,对县纪委监委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要把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才是我们工作的最大价值!”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县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动态清零”活动,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时,坚持把群众冷暖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把群众“难”事当做“特”事来办,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提升了信访化解质效和群众满意度。(攸县纪委监委 刘珂 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