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方便广大市民出行,经长春市交通物流业复工复产专班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进一步恢复长春市旅客运输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恢复旅客运输服务
(一)全面恢复城市公交运营。在已开通主城区175条公交线路的基础上,恢复62条郊线公交运营。主城区公交线路高峰车隔不低于15分钟,平峰车隔不低于20分钟。根据客流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二)有序恢复客运班线运营。恢复长春市与四平市、松原市、梅河口市的班线客运服务。通往其他市(州)的客运班线,具备条件随即开通。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出行365”查询班次信息、在线购票。
(三)加大出租汽车投放力度。巡游出租车由1000台增至5000台,继续实行电话或线上约车,市民可拨打95128电召平台电话约车,或通过银联云闪付APP、微信小程序“的士出行”“灵动长春”和微信公众号“的士出行科技”线上约车。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道路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手册及流程图》以及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要求,对场站、车辆、各类设施设备和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严格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等工作。
(二)做好乘客防疫措施。广大乘客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面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扫码、测温,进站、乘车期间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等候、乘车时与其他同乘者保持安全距离,尽量避免与他人交谈、喝水、进食。尽量使用线上支付,减少不必要接触。“红黄码”人员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运营企业要提前对车辆转向、制动、轮胎、安全带、安全锤、应急门、灭火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车辆符合运营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动态监管,杜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总台记者 张旭成 刘悦欣 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