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1.沈阳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会海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010年1月至2018年9月,李会海在沈阳副食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先后为9名私营企业主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共计450万元。李会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李会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沈阳市辽中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文忠破坏审批环境等问题。
2010年5月至2014年,王文忠利用分管林木采伐审批的职务便利,先后为16名木材经销商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共计34.6万元。2014年至2020年2月,王文忠利用职务便利,在政府采购、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先后为14名私营企业主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共计34.1万元。王文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王文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沈阳市康平县交通中心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服务部党支部原副书记、部长兼沈阳康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王刚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王刚为感谢时任卧龙湖执法中心主任任某某(另案处理)在其承揽工程项目中提供帮助,分别于2019年12月中旬、2020年8月中旬、2020年11月给予任某某钱款共计50万元。2022年3月,王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