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门头沟区纪委监委以“三强化”为抓手,统筹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强化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擅自脱离值守岗位;严禁违反预约祭扫、安全文明低碳祭扫等相关规定;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旅游、住宿等活动;严禁宣传、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岗期间饮酒, 任何时间酒后驾车。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持续推动“四方责任”落实,强化作风建设。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领导干部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倡导文明祭扫新风。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节点”当做“考点”,时刻保持警惕,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围绕疫情防控、祭扫服务保障、纠治“四风”等工作,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精准开展监督检查。盯紧盯住节日期间奢靡享乐问题,严肃查处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文/李梦佳 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