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报1名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记者从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5月4日,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对上海返濮人员核酸检测时,发现一名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王某某,男,36岁,户籍濮阳市经开区新习镇焦二寨西街,现住址:濮阳市容金国际小区19号楼。

  2022年4月9日,王某某和朱某某(滑县人)驾驶货车(豫ER5V21)前往上海市宝山区送菜,至5月2日滞留上海市。

  5月2日20:00,同朋友朱某某驾驶货车(豫ER5V21)返豫。

  5月3日13:02,自濮阳南高速口下高速;13:10,到濮阳南高速口附近龙珠石化加油,而后到王助菜市场南门对面双燕理发店理发、兰州拉面馆就餐;15:02到王助菜市场南门附近废品收购站;15:08到龙碑西约500米路南私人停车场;16:31坐出租车(司机梁某某,豫JT8235)到濮阳市容金国际小区19号楼家中;17:00,到小区物业中心缴纳水电费;17:08,到楼下一分利超市购物。

  5月4日12:34,在濮阳县龙碑处活动;13:30,到龙碑西南私人停车场,后开车至濮阳南高速口;16:20,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格林豪泰集中隔离点407房间。

  5月4日16:50、17:10先后两次在隔离酒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阴性;21:30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

  5月5日0:35,濮阳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疫情发生后,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区域封控、消毒消杀等工作,同时对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区外涉及的高风险人员和场所已发送协查函。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阻止新冠肺炎传播,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密接者可能有接触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总台记者 李恩浩)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