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 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在天津实施

  记者从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5月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将正式实施。此举将更大程度尊重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更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据了解,与行政许可的准予登记相比,行政许可登记各类申请需要登记机关准予才可以登记,而确认登记只要符合相关规则要求,登记机关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自行承担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的责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认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就视为登记,并进行公示。因此,确认登记将更多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放权给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减少干预,市场主体的登记自主权更大。

  同时,确认登记制改革实施后,自贸试验区的市场主体将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申请材料大幅减少,登记程序简化,特别是将现行登记规范中的备案事项调整为自行公示的内容,由市场主体履行公示义务,并对公示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为市场主体节约了办事成本。

  需要明确的是,尊重登记自主权并非市场主体不经登记就可以以市场主体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其含义应当理解为要依法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登记权。只要市场主体依法申请登记,登记机关都应当予以确认,不做人为限制和行政干预,让市场主体更有自主权也更有活力。但同时,如在事中事后检查中或者被相对人投诉有存在不能如实履行义务情形的,监管部门都要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撤销身份冒用、撤销虚假登记等处罚。(总台记者 朱辛未)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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