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敬一山
近日,安徽合肥、池州等地多家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5000元,引发关注和争议。
如果单纯看法律,处罚似乎没有问题。因为按照现行规定,餐饮店要想卖“黄瓜拍”之类的凉菜,必须拿到“冷食制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许可证,就超出了经营范围。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处以2000元至50000元罚款。
但即使处罚有法律依据,老百姓也会觉得这些小餐饮店的老板有点委屈。查阅“冷食制售”许可证的条件可以发现,可能不是他们故意拒办许可证,而是这个许可证的门槛有点高。比如你需要一个不小于5平米的独立空房间,配备两次更衣的消毒设施,空气体消毒设备和独立空调节等。
有多少小餐馆能达到高市场准入门槛?没有这个许可证,卖做起来并不复杂的凉菜,比如拍黄瓜,就变成违法了。也有人可能会说,没证不卖,少卖一家菜馆也不会有大影响。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做小生意的没人会送货上门。像黄瓜这样的小菜在大排档等场合很受欢迎,以至于这些餐馆没有合格证是卖不出去的。其实有点强人所难。
于是,现实中往往就是选择性执法。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