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一.家庭暴力
家暴是家庭暴力的简称,泛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现在指夫妻之间身体和心理的破坏。
据调查,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约为33.7%,也就是说约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一半以上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妇女。
一位婚恋专家指出,家庭暴力有以下危害:
1.家庭暴力是对受害人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的一种破坏。
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就是公民作为平等“主体”的资格和权利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当一个人遭遇暴力时,他的平等“主体”资格和权利就会受到侵犯,从而使他失去必要的人格尊严。
另外,当一个人遭遇家暴时,他的身体健康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使他产生一种痛感。
家庭暴力会给社会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一个家庭成员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时,他可能会在无法承受的时候对施暴者采取非常严厉的报复手段。这种非常严厉的报复行为一旦发生,可能会引发恶性事件,给社会带来一些非常恶劣的负面影响,进而对社会安定团结造成极大危害。
3.严重影响家庭和睦。
一旦某个家庭经常发生家暴,夫妻之间的感情必然会受到很大的伤害。当夫妻双方无法忍受这种伤害时,就会采取离婚的方式来拆散最终形成的家庭。
4.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
我们都知道,越小的孩子胆子越小。当夫妻之间经常发现家庭暴力时,孩子容易产生恐惧、焦虑、厌世等情绪。这些负面情绪一旦经常出现在孩子身上,就会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二、男闺蜜
女朋友是指女人的“闺蜜”。据说“闺蜜”一词是舶来品,中国古代没有“闺蜜”这个词。
一位历史学家指出,中国古代女性从小就受到各种礼教的束缚。一般七八岁的时候就被送去闺房,除了父母谁也藏不住。既然如此,怎么会有“闺蜜”呢?肯定是不可能的。
一位社会学专家指出,“闺蜜”一词来源于一些西方国家,改革开放后传入中国。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它纯粹是一个“造词”。但是自从建国,封建礼教结束,小女生就可以随便交朋友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确实存在“闺蜜”。
一位教育工作者指出,所谓“男闺蜜”,是指某个女性的男性“蜜友”。由于他们年轻时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长大后会成为知己,这种知己关系通常被称为“异性蜜友”。
事件
昨晚,河南鹤壁一女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在她发布的视频中,该女子哭诉道:她结过两次婚,却总是遭受家暴。现在,我已经向法院公布了我的第二任丈夫,我准备和我的第二任丈夫离婚。
该女子在视频中说:“我真的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我总是遭受家暴?”
该女子发布视频后不久,评论区一名自称认识该女子的网友透露了一些信息。
网友说:“女方姓黄某春。她32岁,无业。她是家庭主妇。女方人品挺好的,不是那种捣蛋的人。”
该网友接着说,“黄某春有个男女朋友叫刘某辉,开理发店。刘某辉虽然今年30多岁了,但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有结婚。”
该网友继续说道,“刘某辉的理发业务是什么,现在还不清楚。但他经常让黄某春去他店里给顾客洗头。由于黄某春多次去其店铺,黄某春的第一任丈夫有些不高兴,于是黄某春的第一任丈夫阻止黄某春再次去刘某辉的店铺。然而,无论黄某春的第一任丈夫如何阻止,黄某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黄某春的第一任丈夫对黄某春进行了数次家暴。黄默春受不了家暴的时候,黄默春和第一任丈夫离婚了。黄某春与第二任丈夫结婚时,仍经常去刘某辉的店里帮顾客洗头。因为第二任丈夫受不了黄某春的行为,还对她长期家暴。"
该网友最后表示,“可能黄某春真的是在帮她男朋友刘某辉做事吧!但她的两个丈夫都不理解这一点,所以黄默春才遭受家暴。”
以上是这个事件的简单过程。
网友声音
虽然我们认为黄某春与男友刘某辉的关系是清白的,但毕竟是已婚,要注意一些影响。否则,他的丈夫可能会丢面子。希望黄默春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一些不合适的地方。以后不要再帮男闺蜜做事了。只有这样他才会免受家暴。否则,即使他再嫁另一个丈夫,也可能再次遭遇家暴!
老胡观点
有人说,所有的男人都有宽广的胸怀。其实这种说法似乎有些不正确。根据男性的观察,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男性的心胸比较小。基于此,女人一旦嫁给男人,就需要尽可能的远离自己的男闺蜜和同学。否则很容易导致家庭暴力。
黄某春可能只是单纯的想帮男朋友,只是遇到了两个小心眼的老公。在这种情况下,她必然会遭受家庭暴力。这种情况下,为了自己的家庭和睦,黄默春还是不要给自己的男闺蜜打工的好。
你怎么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