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雨湖区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最爱大雨湖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现将近年来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雨湖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一级法官向海洋违规收受高档香烟问题。

  2016至2017年期间,袁某牛先后三次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某公司1500余万元款项。向海洋根据袁某牛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冻结、扣划,使该案执行到位。袁某牛为感谢向海洋在该案中提供的帮助,赠送向海洋价值1.5万元的高档香烟。向海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向海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二

  雨湖区昭潭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武装部长蒋益平违规收受高档烟酒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时任雨湖区原响塘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蒋益平多次违规收受个体老板黄某树、邹某德赠送的高档烟酒。蒋益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蒋益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案例三

  雨湖区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谭世长违规收受高档烟酒、接受宴请问题。

  2017至2018年期间,谭世长先后违规收受个体老板黄某树赠送的价值4440元的高档烟酒,并接受黄某树安排的宴请。谭世长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谭世长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表明

  在党中央三申五令之下

  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仍然无视党规党纪

  不敬畏、不收手、不知止

  “四风”问题痼疾难除

  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风险依然存在

  节点就是“考点”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开展“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盯节日期间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精准监督,持续用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保持高压震慑态势,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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