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天津广播

  滨海新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滨海新区作风建设成果,滨海新区纪委监委日前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杭天明等人组织用公款支付高消费活动问题。2017年6月,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土地公司)党委书记杭天明等人以集体决策方式违规决定举办茶艺培训、企业司歌创作、宣传片拍摄制作等,共涉及金额29.96万余元;2018年1月、2020年1月,土地公司2次违规举办品牌年会,共计花费54.58万余元。同时,杭天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2月,杭天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氢能事业部原副部长刘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刘伟在入职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后,共计参与并接受参股单位、意向合作单位等业务关联方宴请20余次。同时,刘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1月,刘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供销合作社原党总支书记、主任李兆富等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李兆富在担任汉沽供销合作社党总支书记期间,与其他班子成员以集体研究方式,借发放临时劳动补助、服装费、通讯费、考核先进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李兆富退休后,汉沽供销合作社仍延续发放至2020年8月,共涉及金额38.21万余元(其中李兆富等3位班子成员领取9.36万余元)。同时,李兆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1月,李兆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均已上交。

  西青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年“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西青区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西青区物资回收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经理王少武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王少武操办亲属住院、丧事期间,分别收受曾承揽该公司工程的韩某和承租该公司土地的戴某向其赠送的礼金共计3.1万元。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王少武个人决定使用该公司账外资金违规向职工发放补助、福利共计10.15万元。此外,王少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王少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张家窝镇环保办公室原工作人员杨长运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礼金问题。2018年10月,杨长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由向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索要财物,后2家企业向其赠送0.5万元、1.5万元,共计2万元。杨长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关系。

  3。大寺镇大寺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焦国政违规组织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2014至2015年,大寺村先后2次通过旅行社组织本村老年人赴外省旅游,焦国政均借机指派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村务工作人员,以照顾老人名义全程参与旅游,相关费用由村委会支付,共计4.5万余元。此外,焦国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焦国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津南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津南区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津南区葛沽镇三合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宝成、村委会原主任武庆石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7月,经时任葛沽镇三合村党支部书记吴宝成、村委会主任武庆石同意,三合村使用公款吃喝共计70余万元;违规发放村干部加班费、值班费共计1.8万元;公款购买烟酒等支出共计10余万元。此外,吴宝成、武庆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吴宝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武庆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津南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综合实践部教师杜生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至2019年,杜生平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万元;2021年9月,经主管领导同意,杜生平违规向部分教师发放猪肉等食材,共计0.5万余元,在履行报销手续时被组织发现并及时制止。此外,杜生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杜生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相关主管领导受到相应处理。

  (廉韵西青 津南廉播)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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