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讯】日前,深圳银保监局披露17张处罚信息公开表,四家银行深圳分行共被罚1370万元。其中,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被罚1130万元,另有12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70号显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涉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共14项。具体来看,包括超权限办理出口双保理、融信达业务,投行理财业务;贸易融资业务、投行理财业务“三查”不尽职;回流型保理、隐蔽型保理产品内部制度、研发程序不审慎;保理融资业务规模超过总行管控,业务存在法律风险;风险管理部履职不到位;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与事实不符;集团客户管理不合规;未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启动追索程序;违规办理贸易融资转卖出表,突破总行的授权管控;违规用理财压降贸易融资规模;未实现审贷分离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风险;大额授信信息沟通机制不足;调查核查工作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轮岗及强制休假、绩效考核、业务资料文件管理不规范。
同时,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12名相关责任人被罚。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74号、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75号、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77号、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84号显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4人被终身禁业。根据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76号,1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
此外,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个人贷款;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被罚120万元。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未穿透审核资金用途,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8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因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未落实实贷实付要求,被罚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