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治疗近视的网购药阿托品滴眼液被禁止在网上销售,引发舆论关注。沈阳齐星眼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家在医院布局阿托品滴眼液的眼科上市公司,成为舆论关注的一大焦点。同日,齐星滴眼液表示,并未收到限制阿托品滴眼液销售的通知。
7月5日,中国经济网、Meijing.com等媒体注意到,齐星眼药股价继6月24日大跌后再次“跳水”,开盘后跌幅一度超过16%。由此,舆论猜测股价下跌的原因与传言有关。7月6日,网络曝出“监管部门将叫停互联网医院销售阿托品滴眼液”的讨论。
随后,这条网络新闻疑似落入“真锤”。7月22日,齐星眼科医疗旗下子公司沈阳齐星眼科医院和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互联网医院暂停销售阿托品滴眼液的话题迅速升温。7月24日、25日,《证券日报》连发两篇文章《网络名人的“近视神药”暂停Opcomsight网上销售,赶个“晚集”?网络名人“近视神药”暂停网上销售,相关公司销售模式将迎挑战”报道称,阿托品滴眼液暂停网上销售的话题再次被讨论。
阿托品滴眼液为什么会冲击齐星滴眼液的股价?
一方面,在“近视神药”的标签下,阿托品滴眼液的网上销售合规性有待解决。国家卫计委官网显示,截至2018年,我国近视人数已超过4.5亿。在此背景下,有舆论指出,此前的临床研究已经证实,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可以延缓近视的进展。在临床研究的加持下,阿托品滴眼液被营销文案包装后,被舆论吹捧为防治近视的“神药”。很多媒体在报道阿托品滴眼液暂停网上销售的相关话题时,都突出了“近视神药”的标签。
在这个标签下,阿托品滴眼液的销售渠道和合理使用不断受到质疑。《证券日报》等媒体报道称,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在国内尚未获批上市,但患者可以通过网络销售渠道购买产品。对此,舆论提出了网上销售医院制剂是否会造成过度使用的问题。在业内人士看来,低浓度阿托品滴眼液属于院内制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变相销售,只能由我院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并购买。网上托运院内制剂确实存在较大争议。
另一方面,阿托品滴眼液收入可观,引起公众对产品对涉案企业业绩影响的担忧。托品滴眼液被舆论视为齐星滴眼液的“利润奶牛”。据今日北京商报报道。齐星滴眼液通过“院内制剂+互联网医疗”的形式,打开了阿托品滴眼液的销售,提升了公司业绩。财报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1年,沈阳齐星眼科医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和3.18亿元。医院药品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机构药品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同期,齐星眼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89亿元和10.28亿元。可见阿托品滴眼液对齐星滴眼液的业绩贡献很大,从而引起公众对阿托品滴眼液对关联企业业绩影响的关注。有财经媒体认为,相关上市公司的短期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暂停阿托品滴眼液网上销售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该产品在互联网销售渠道中的占比。线上产品占比小的公司,对业绩不会有太大影响。
星艳瑶“逃避回应”,还是逃不出舆论的。
在多家互联网医院暂停销售阿托品滴眼液后,京商报today.com、Jingjing.com记者试图联系齐星滴眼液和沈阳齐星眼科医院,询问药品网上禁售的原因和效果,均未得到回复。相比谣言刚出现时齐星滴眼液及时回应“公司未收到限制阿托品滴眼液销售的通知”,齐星滴眼液的“回避回应”并不恰当。原因是舆论释放了对医疗机构阿托品眼用制剂监管或收紧的信号。此外,关于网上销售阿托品滴眼液的争议仍有增无减。北京某三甲医院眼科专家表示,民营医院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自己的药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药品市场的混乱。在这样的情况下,回避齐星滴眼液,不仅可能给公众留下不好的印象,还可能导致阿托品滴眼液暂停网上销售谣言的滋生,刺激舆论的反复发酵,企业也未必能再次逃脱舆论的质疑。
星研药要适当发布相关信息,打消舆论忧虑。
此次舆情的发生,提醒齐星滴眼液依法依规披露相关信息,并提醒投资者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还应考虑在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前适度释放阿托品滴眼液暂停网上销售的原因,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业绩影响的相关信息。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阿托品滴眼液暂停网上销售,部分媒体对该产品影响业绩的倾向进行了过度解读。目前有观点认为相关企业业绩短期承压,引发舆论关注。七眼药后续要结合产品对业绩影响的实际情况,在舆论场上逐步发布阿托品滴眼液对公司业绩影响的信息,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稳定投资者信心。
作者:王超,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
来源:“人民日报舆情数据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