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内违规设置20多家儿童培训机构,个别房间甚至没有喷淋和烟感报警;一家近万平的洗浴场所在没有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情况下擅自开业;两高层地下被改造成冷库……近日,大连多家单位被查封。商场内违规设置的儿童培训班被查封 1月24日上午,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人员在对一商场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在这个商场的四层到五层内有20多家儿童培训机构,既有舞蹈班、又有文化补习班,还有音乐辅导班……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层或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内。”这些开设在4楼或4楼以上楼层的儿童培训机构严重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消防监督员李睿博表示:由于儿童年龄小,火灾防范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能力较弱,特别是应对突发火灾的心理素质差,这些培训机构开设在商场里,本身商场内可燃物多、人流密集大、火灾风险高,一旦遇到险情,不利于儿童逃生。按照要求,儿童活动场所可以设置在一、二、三层,应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与其他场所设置防火分隔措施。 此外,由于转租后,这些培训机构随意将原有教室的布局改变,电气线路敷设混乱,消防设施保护不到位,缺少消防疏散通道。个别房间内的烟感报警、喷淋缺失。对于这种隐患,监督员李睿博表示一旦发生火灾,商场内的火灾消控室报警控制器不能接收到报警信号,加之儿童逃生、自救能力弱,势必会造成严重的结果。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22条第1款第5项,执法人员对这些培训机构进行了临时查封,并将这些单位的违法行为函告行业主管部门。近万平洗浴刚开业就被查封 近日,甘井子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位于甘井子区榆林街新经营了一家较大规模的洗浴场所。消防执法人员经过现场了解,该洗浴未申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属于违规投入使用。 该洗浴面积为9500多平方米,地上1层、地下1层。一层为大堂,主要功能区域集中在地下一层,多为可燃材料装修。 在地下一层,消防执法人员现场随机对一处消防卷帘进行了测试,发现消防卷帘根本无法正常下降到地面,完全失去了抑制火灾蔓延的作用。在对其他消防设施测试时,发现消防主机并未联动,无法正常运行。 记者跟随消防执法人员正准备乘坐电梯下楼时,消防执法人员好像发现了什么,走近了一瞧,原来是一个还未启用的冷库。消防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工作人员立即将冷库内所有电源断电,禁止冷库的使用。 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执法人员发现消防控制柜有一处故障点。经询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此并不知情,因为值班人员根本不会使用消防控制柜,更不用说持证上岗了。 甘井子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史航宇表示:“这家洗浴并没有取得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属于未经安检擅自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相关规定,对这个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甘井子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陈常椿表示:“依据《消防法》规定,我现在依法对该场所进行停止使用,现在行使告知程序,在未经得消防大队同意前,请不要营业。一会请随我到消防大队接受处理,听明白了吗?我现在对该电源进行查封,代表该场所整体进行停止使用,封条要保持它外观的完整性。” 甘井子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公众: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监督检查,其目的是进一步督促社会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完善消防设施配备,确保营业前场所的安全。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的情况下擅自营业。两处地下冷库被查封 1月20日,高新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高层建筑地下二层车库局部改做冷库,此行为违反了《冷库防火规范》相关规定;且该冷库采用聚氨酯冷库保温板搭建,违反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队决定对该冷库予以临时查封。 另一组执法人员在某高层办公楼地下一层检查时发现,地下一层私自改造冷库且该冷库采用聚氨酯冷库保温板搭建,且耐火等级为3级未达到规定要求,大队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冷库,要求该单位立即对冷库进行拆除。 两处违规单位负责人均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立即整改,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工作,全面消除内部消防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下一步,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各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坚决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