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昌平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四级高级主办刘玉杰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刘玉杰长期驾驶行政执法车辆办理个人事务。2022年4月,刘玉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昌平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刘旭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20年底,刘旭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2张,共计人民币2000元。2022年4月,刘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党委副书记王继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春节前,王继革收受下属赠送的购物卡1张,价值人民币1000元。2022年4月,王继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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