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1省全面取消P2P平台,网贷从颓势走向“一刀切”

核心提示近日,社交财经注意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警方通告。通告内容显示,铜掌柜法定代表人张焱已于3月13日主动向警方投案,目前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据铜掌柜官网显示,截至2019年11月27

近日,社交财经注意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警方通告。通告内容显示,铜掌柜法定代表人张焱已于3月13日主动向警方投案,目前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据铜掌柜官网显示,截至2019年11月27日,平台借贷余额约8.52亿元,借贷余额24327笔,当前借款人24319人,当前出借人14116人,平台累计借贷金额187亿元。这是继诸多P2P平台暴雷之后,又一家涉案上百亿的网贷公司倒闭。

那么,P2P会不会走向全面取缔 为何无论规模大小,P2P平台无一幸免的暴雷了 暴雷之后,投资人还能回款吗

 国内11省全面取缔P2P平台

今年2月,央行和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密集发声,坚定执行P2P网贷以“退”为主的整治方向,彻底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业内专家指出,下一步,P2P网贷整治力度会加大,绝大多数平台将通过主动清盘、停业退出或转型发展等方式离开网贷行业。

此外,截止今年3月15日,国内已有11个省份全面取消P2P平台,其中包括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重庆市、河南省、河北省、云南省、甘肃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

陕西省:2020年3月15日,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风险提示函内容提及,截至目前,注册在该省的19家网贷机构均未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要求,并均未通过省互金整治办和省网贷整治办检查验收。所有机构已于2020年初停发新标、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将按照退出承诺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此外,提示函称,外省在陕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所有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3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显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开展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注册在该区的21家网贷机构均未全完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要求并通过验收,其中13家已清盘退出,2家被立案侦查,其余6家存量机构已停发新标、自愿退出网贷行业,并将按照退出承诺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其他在蒙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均未经该区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山西省:2020年1月2日,山西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西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公告称,对山西省全部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

甘肃省:2019年12月19日,甘肃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通过当地媒体发布“市场退出机构名单”公告显示,经研判确定,对甘肃省目前注册的28家P2P网络借贷公司通过四种途径全部退出市场。公告明确,甘肃省内至今没有一家网络借贷公司完全合规通过验收,外省在甘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及分支机构均未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河北省:2019年12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一连公布了三则公告。三则公告内容主要涉及:主动申请退出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名单、已经完成清退的P2P网贷业务机构名单、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

云南省:2019年12月12日,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市场退出的公示”,涉及5家平台。通报提到,按照国家关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云南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开展了系列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至今没有一家平台完全符合国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整治安排,对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网贷机构全部取缔退出。

四川省:2019年12月4日,四川省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表示,该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了合规检查,经过会商会审,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业务完全合规。按照整治要求,即日起,对全省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重庆市:2019年11月18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该市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风险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时,对该市其他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

河南省:2019年11月15日,河南省地方财政局发布了河南省点对点贷款特别风险控制《公告》。报告称,自2016年对全省P2P贷款行业实施专项控制以来,没有一个平台完全合规通过检查验收,也没有一个省级分行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为进一步推进河南省P2P贷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尽快完成化解现有风险的任务,河南省研究确定了全省首批取消网站注册号码的P2P贷款平台名单,包括元宝金福、E榕金福、河南信贷等12家P2P公司。

山东省:2019年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称,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该省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湖南省:2019年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一致认定该省整治名单内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一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现予以取缔。同时,该省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外省在湘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予以取缔。

P2P平台为何会频繁暴雷

据悉,P2P行业原本是国家支持的产业,但随着网贷平台曝出诸多弊端,给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巨大,高利贷、暴力催收等违规方式多数出现在P2P平台中,并且P2P行业是虚拟的存在,并没有实质性的抵押,一旦资金出现问题,还会有投资人遭到损失。

“作为一个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平台的工具,按理说,P2P公司是绝无可能暴雷的,因为他们本身并不运作资金,P2P公司应该只是一个信息中介,通过自己的平台将放款人和借款人进行对接,并且收取相应的费用。”业内人士告诉社交财经。

但是为何还会出现大规模的暴雷呢 这其中的巨大隐患就是风险管理的问题。“如果说熟人社会有借有还,靠的是人情信用,那么到了陌生人,可靠的风险管控就变得尤为重要。”以上业内人士表示。

此外,相关律师对社交财经表示,P2P暴雷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

 首先是P2P平台自身问题。P2P实质是借贷撮合平台,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做成了一个集募资与放贷的类银行机构,资金池、期限错配等问题普遍存在,自融、虚假标的等违法非法集资行为也大量存在,这些都为P2P的暴雷埋下了隐患。一旦资金流吃紧出现兑付问题,就会造成出借人的恐慌情绪进而引发挤兑,那么P2P平台就会暴雷;

其次,监管缺失。正是由于监管的缺失,才使得P2P行业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也没有合适的行业规范和有权威的监督管理机构实施严格监管。直到P2P大量暴雷引发群众性事件才引来强监管,但此前埋下的雷已经成为一颗颗定时炸弹,想要拆除很难,操作不当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事件。

P2P平台暴雷后维权难,立案更难

那么,P2P平台暴雷后,投资人的会有回款吗 相关律师解释道,暴雷的P2P平台是有回款的,一种是平台清盘以后给出了兑付方案,另一种是警方立案以后法院清点资产,然后按照比例退还资金。前者兑付的时间比较长,中间极有可能出现不变故,按照兑付方案最终完成兑付的平台非常少。后者虽然只能拿回很少的一部分钱,但总比血本无归好。

而最终回款也分为三种情况:

1、平台良性退出,所有业务都合法合规。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已经收到了利息,属于合法出借获得的收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便是平台清盘退出,在对出借人回款时会参考这个公示:损失本金*=实际回款。

2、P2P平台为非法集资,所有业务均不合法。根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这种情况是非法集资,其所得属于非法所得,这时出借人作为集资参与人,获得的利息收益是非法所得,清退时会参考这样的办法:损失本金*-损失本金已获得的利息或奖励=实际回款金额。

3、部分业务合法,部分不合法。这种情况十分复杂,在平台几乎是黑箱运营的当下,不可能分清楚哪些钱是合法所得,哪些是非法所得。所以在最后处理的时候,监管方往往从维稳和最大化保护出借人的角度来处理,不会扣除已经得到的利息,处理的时候也会参照合规合法的办法:损失本金*=实际回款。

此外,社交财经发现,尽管有些人知道P2P平台暴雷后去报案,但是平台所属管辖区的经侦需要投资人提供报案人身份证复件、银行卡复件、银行流水、借款合同等充分的材料证明,材料不足或不规范则无法立案。据了解,有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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