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取缔未通过验收网贷机构 业内:严监管是趋势

核心提示来源:华夏时报原标题:山东将取缔未通过验收网贷机构 业内人士:严监管是大势所趋华夏时报记者 李继远 济南报道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今年8月28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曾发布了《P2P网贷行业

来源:华夏时报

原标题:山东将取缔未通过验收网贷机构 业内人士:严监管是大势所趋

华夏时报记者 李继远 济南报道

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今年8月28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曾发布了《P2P网贷行业风险提示函》。

该份函件共计五条内容,分别就p2p网贷机构的性质、风险承担原则、解决纠纷的途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为此,《华夏时报》记者联系了山东省内两家网贷机构负责人。对于此份《提示函》的内容,业内人士表示,严监管将是未来的大势所趋,不过,如果能够通过验收备案,对于企业来说也将是巨大机遇。不过,在他们看来,未来的验收细则将非常严格,通过的门槛也较高,对于企业来说,将面临严峻考验。

山东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提示函中指出,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未来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出网络借贷参与方风险承担原则是,网络借贷平台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平台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在依法形成的借贷关系中不承担对出借人资金损失的赔付责任。

同时,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出借人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应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自行判断投资风险,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提示函还指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撮合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民间借贷,出借人需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出借前需做好尽职调查,不应以网络借贷平台及股东背景来判断投资的安全系数。一旦出现假标或借款人到期无力偿还,出借人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和利息。

针对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的纠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提示函中指出,各方可通过自行和解、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应及时携带有关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由人民法院判定刑事被告人退赔责任,相关犯罪活动由公安机关负责打击。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强调,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是直接借贷关系,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会对借款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资金,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制裁。

业内人士:对合规企业来说是利好政策

“这是个利好政策,因为毕竟没有像湖南那样一刀切。”21日,山东省内一家p2p网贷机构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网贷机构如今正在等待验收备案更加详细的细则的出台,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的验收标准将会更加严格和详细。

去年8月份,由全国网贷整治办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这份文件被业内人士称为“108条”。

“108条”的下发意味着,全国将实行统一的整改验收标准,地区间的监管套利将不复存在。

“之前注册在山东的网贷机构有100多家,根据我们从各方统计的数据,目前只有20家左右。”上述高管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随着监管的趋严,越来越多的网贷机构被淘汰出市场。

“能做到资金银行存管的就不多。”他表示,目前地方仍然在等待国家层面的验收细则的出台,“未来可能还需要接入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这也是监管层面抓的最核心的东西,一是资金一是信息。”

此前,有官方文件显示,为进一步加强p2p网络借贷行业数据统计和报送,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开发了p2p网络借贷机构统计报送系统,该系统已经于2018年10月份上线,并要求各省尽快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未来不合规的肯定是要取缔的,合规的通过验收备案的要根据国家政策走,但是未来门槛肯定会很高。”在山东省内另外一家网贷机构高管眼中,严监管的趋势将是必然,不过在他看来,如果一旦通过验收备案,对于企业来说将会是巨大的机遇。

“全国不会留太多企业。”他表示,目前相关的网贷机构都在按照国家的“三降”要求,谨慎的进行业务经营,“对于企业来说,也算是做了一次压力测试,但是我们也希望细则尽快出台。”

“此次山东省和湖南省有所不同,它强调的是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予以全部取缔。”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未来要看再次组织验收后,是否会有少数几家机构可以通过。“从全国范围上,还是会有少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可以通过备案,但数量一定不会多。”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指导下制定的关于网贷和P2P的统一细化操作的专项检查标准,初步涉及187条,主要是利用穿透式监管的办法,力求对机构全覆盖,实施监管。

有消息称该将于近期落实的187条网贷备案验收细则或涉及对所有平台分级管理,P2P平台或将被分为合规、整改、兼并、清退四大类。其中合规和整改的两类机构将进一步被纳入规范的范畴,兼并和清退则是以不同形式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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