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不断发展也衍生出无数的社群,基于其低门槛的特性,近年来日渐火爆。然而不论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还是在微信群内做营销推广,
最终都要落实到变现环节,也就是出售产品和卖广告这两种
。作为微信公众号运营者,你需要持续更新图文内容,通过价值输出来吸引粉丝流量。然而,从内容转化到流量,再讲流量变现是一个较长的链条,且每个环节都会有损失。
而对于线上商家来说,从选品到上新再到运营销售,直接从产品对接到消费者,整个链条缩短,但涉及面过广,耗时费力。
相对于前两者,创建社群的门槛低,直接邀约人进入群聊就实现了流量注入。目标人群集结后,就可以将产品出售给用户或是将资源转卖给广告主。
社群营销看上去链条短、事少,似乎是个一本万利的好买卖。但事实真的这么简单吗?不妨从用户的角度来思考一下,自己的微信内是否或多或少有这样的微信群:
从进群开始就被群内各式各样的广告刷屏。
当然,为了规避这一现象,很多群主或群管理人员都会在群规中禁止群成员发广告。但是,这样一来广告群很容易转变成僵尸群,没有群成员发言。所谓的社群,名存实亡。
其实这一系列现象背后的主要原因是,大家对社群的定义存在误解,单纯的以为社群等同于集合,
以为人集合在一起就是社群
。那么,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社群应该具备哪些基础条件呢?
将群成员进行分类筛选,以提高群体认同感
如果群成员对于自己所加入的社群缺乏认同感,那么他就属于该群体的边缘人。
虽然他人在群内,但其精神意识已经脱离了社群,当这种边缘人在群内占比偏高时,这个社群就已经死掉了。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初,社会认同理论创始人泰弗尔(Tajfel) 就通过探讨得出个体通过社会分类对群体产生认同后,进而推动内群偏好(in-group favoritism)和外群敌意(out-group hostility)的结论。
为了获得群体认同感,个体会夸大群体内的同质性以及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差异性。
对于人为组建的群体来说,认同需要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往往是这个社群的类别或价值观的体现。群体规范往往只是群体价值观的一小部分。“不允许发广告”“发广告必须搭配红包”“仅供学习交流之用”……
这些仅仅是群体规范,不能称之为价值观。
对符合群定位的成员进行分类和筛选,更容易让个体对群体产生认同,进一步获得群体归属感。
大杂烩似的群体,一味贪多求全,妄图以量取胜,不仅不利于构建群体认同感,也不利于提高营销转化率。
关注功能性及表意需求,以增强社会互动
相信大家都知道今年6月份在微信内涌现出的对喷群。对喷群看似是一时兴起,其实是沉淀已久的微信“群文化”第一次以完整、未经加工的姿态出现在大众视野。
对喷属于冲突的一种表现,而冲突是社会互动的一种极端形式。除此以外,社会互动还包括交换、合作、竞争和强制等形式。关于交换和合作的互动形式,有这样一个这样的案例。
曾经运营过数十个工作内推群的用户,针对群体成员的互动问题,说过这样一段话:“很多成员入群后就询问是否有内推岗位,若是群内无人应答就冷场了。
此后他便不在这个群内讲话了且认为该群没有价值。如果群成员都存在这样的想法,那么这个群肯定是失败的
。”因此他建议,“每个人都跟大家去分享和交流一些东西,这样整个群才能够达到大家的预期。”正像认同需要一个对象一样,互动则需要一个理由。
这个理由就是社群给成员带来的价值
。价值可以是功能性的,比如交换资源、共享利益和提高能力等,属于工具性需求;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比如提高群体归属感、发泄某种情绪等,属于表意需求。那么,如何激起社群成员的互动呢?你需要一个共同的集体目标。
注意集体目标与个体需求的一致性,个体因为共同的价值观凝聚成为社群,而有效互动可增强社群的黏性,为保证社群正常运行还需要集体目标作为方向。
每个个体都是具备不一样的动机和需求的,
唯有当个体需求与群体目标相契合的,才能让整个社群良好运行。
以企业创建的媒体群为例,从企业对该群的运营动作中,你会发现它们的不同目标。部分企业媒体群会禁止媒体发布任何与该企业无关文字、图片或链接,很明显该企业是将将媒体群作为新闻发布、组织活动的工具。
有的企业则在媒体群中专门设置了运营人员,与媒体进行聊天互动,组织线下活动,这类企业将媒体群当作构建和维护媒体关系的平台。
前者所设立的目标从自身需求出发,与个体需求并不一致,这样的群有沦为僵尸群的危险。后者则与媒体维护企业关系的需求一致,更容易激发成员间的互动。
社群运营人员,最忌讳将社群作为自己的领土,从自身需求出发制定集体目标,无视成员需求和反馈,成为社群的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