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互联网企业野蛮、无序的生长,是时候停一停了。
昨日消息,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22起案件,最久追溯十年前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50万元的标准,已然是顶格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单1.惠迪天津与一汽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2.惠迪天津与华夏出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3.小桔智能与北汽新能源设立合营企业案
4.惠迪天津与特来电设立合营企业案
5.小桔新能源与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设立合营企业案
6.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
7.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
8.北京车胜与时空电动车设立合营企业案
9.阿里网络收购天鲜配股权案
10.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11.阿里网络收购纽仕兰股权案
12.阿里网络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
13.阿里创投收购五矿电商股权案
14.阿里创投与浙江创新投资设立合营企业案
15.腾讯收购58同城股权案
16.腾讯收购小红书股权案
17.腾讯收购搜狗股权案
18.腾讯收购猎豹移动股权案
19.腾讯收购蘑菇街股权案
20.苏宁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21.苏宁易购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案
22.北京三快收购奥琦玮股权案
据悉,此次处罚涉及滴滴旗下全资子公司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8起;此外,涉及阿里巴巴6起,腾讯5起,苏宁2起,美团1起。其中,时间最早的发生在2011年7月,腾讯通过其控股子公司TCH与FaX Vision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获得猎豹移动1500万股普通股;同日,TCH以现金方式另认购猎豹移动9500多万股A轮优先股,合计收购猎豹移动10%股份,并取得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网友纷纷表示;“早该罚了”、“太轻!50万对他们简直无关痛痒!”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坚定的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十年前的事情今年被追究,看来市场监管总局对于反垄断的整治是下足了决心的。互联网企业,停止无序生长!近年来,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大便利、服务高质量生活的同时,竞争、安全等问题逐渐显现,已成为国内各部门共同面临的问题。2018年,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建以来,三年审结垄断案299起,罚没总额超200亿元。
有分析认为,互联网行业已经成为反垄断的主阵地。今年3月和4月,市场监管总局曾依法分别对互联网领域10起和9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4月10日对其处以罚款182.28亿元人民币,震惊了全国。
这也是中国平台经济领域第一起重大垄断案件,对防止平台垄断、规范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标杆意义。同时,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施行,填补了我国综合性网络信息安全基本大法、核心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和专门法律的三大空白。
7月2日,刚刚在6月30日美国上市的滴滴,被国家网信办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且暂停了新客户的发展。7月4日,滴滴被指控严重违法违规收集客户个人信息,全网下架。仅五天的时间,滴滴就坐上了从上市到下架的过山车,让“滴滴一下,美好出行”的广告语变成了笑话。
此外,运满满、货车帮、BOSS直聘近日也被网信办调查,停止新用户注册。以上种种可以看出,国家对互联网企业的全面打击,是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安全方面做出的强力回应,互联网企业野蛮、无序的生长,是时候停一停了。吴振国:下一步就是汽车像阿里、美团、苏宁这类电商的垄断行为,汽车行业内或许也并不少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表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关注到数字平台经济领域的竞争问题,并积极采取行动规范该领域竞争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吴振国透露,当前反垄断工作重点,包括加强重点行业反垄断执法、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深化反垄断领域的国际对话与合作等。此外还将继续在医药、公用事业、汽车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开展执法;大力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维护全国统一市场。
汽车领域的数字平台,其中就包括轮胎电商。不可否认,电商给人们带来便利,创造了全新的市场环境,但与之而来的是实体经济痛苦的哀嚎。市场监管总局的发声,也许会对某些低价、倾销、恶意竞争的电商平台进行制裁打击,对于实体轮胎店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结语:随着国家对市场经济维护、网络安全等意识逐渐提升,相信垄断、恶意低价等行为会彻底消失。
电商和实体经济平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相信这才是所有人都想看到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