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国家和省市扶持
投资重点:
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环境治理项目、文物保护等。主要措施:
(1)争取计划单列,加大扶持力度,放宽执行权限。(2)充分利用各种配套优惠政策和资金渠道,形成规模投资。(3)积极策划和筹备一批符合国家省市投资重点项目。02.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资金渠道:
抵押或质押贷款、贴息贷款、卖方信贷、融资担保融资方式:
门票质押、景区开发经营权抵押、土地抵押、建筑物抵押等。03.
加大乡村旅游项目对外招商引资力度
主要方式:
招募入股融资、定向募股融资、整体项目融资解决方案:
加大投资开放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做好项目包装与招商资料准备,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以及报告等。04.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融资方式:
国内上市融资、海外融资、信托融资解决方案:
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融资能力,探索新的融资方式。05.
创新模式盘活资产
盘活方式:
产权融资、出售部分产权、第二驻地、租赁融资、民居收藏等。配套措施:
(1)对乡村现存住房进行分类登记,策划对应的盘活方式。 (2)创新居民管理方式,如发行“绿卡”,赋予居住者永久居留权。06.引导当地群众投资
投资重点:
引导当地群众投资到投入小、见效快、回报稳定的领域中。如餐饮交通、民居旅馆、旅游商品等。配套措施:
(1)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提供公平的经营环境和必要的资金扶持。(2)帮助当地投资乡村旅游的群众,进行行业互助,争取群体利益。(3)丰富当地群众投资乡村旅游业的方式。07.
加大地方政府投资力度
投资重点:
(1)争取上级政府资金扶持而进行的前期和配套建设。(2)与银行贷款项目、商业投资相配套的项目。配套措施:
(1)设立固定的乡村旅游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确保资金都能得到合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