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终局:并不是所有互联网商业模式都具有垄断惯性
互联网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在没有牌照、资源壁垒的前提下,“网络 效应”常被当作互联网行业一种重要的护城河看待。而这个概念给我们 带来了许多误解。互联网成就了许多双边平台,但并非所有的双边平台, 都具有“网络效应”,或者说都具有难以复制的护城河。
本章中,我们用“需求侧规模经济”和“供给侧规模经济”这两个更为 清晰的概念,来区分什么样的互联网平台真正具有“网络效应”,因而更 具有不可替代性,更容易走向“赢者通吃”。
1.1 真正具有垄断潜力的商业模式——需求侧规模经济
“网络效应”的定义。如果我们用 wiki 百科搜索“网络效应”一词,返 回的定义是“需求方规模经济”, 指在经济学或商业中,消费者选用某项商品或服务,其所获得的效用与 “使用该商品或服务的其他用户人数”具有相关性时,此商品或服务即 被称为具有网络外部性。典型的例子是电话或社交网络服务。
“需求侧规模经济”定义的关键点。按照这个定义,我们对“网络效应” 有一点重要的理解:用户效用的提升,源于需求侧其他用户,而非单纯 源于供给侧的提升。让我们用几个例子来理清“需求侧规模经济”和“供 给侧规模经济”之间的区别:
1. 典型的“供给侧规模经济”——工厂模型:产品体验随着生产量的 增加而改善。
当客户数量增加,工厂加大投入,可以以更低成本生产出产品,或 者以相同的成本生产出质量更好的产品,从而使客户受益。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的受益,看似来自需求侧客户数量的增多, 实际上来自于供给侧的规模提升。
即使需求侧客户数量不增加,只 要企业愿意扩大生产、增加投入,都会带来单位成本或体验的改善, 客户也可以直接受益。这种规模经济本质上是“供给侧规模经济”。
2. 典型的“需求侧规模经济”——社交模型:产品体验随用户量的增加而改善。
以社交软件为例,当用户数增多,即使不增加供给投入的情况下,用户可以用社交软件 联系到更多的朋友,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
这种体验的提升,本质上并不依赖于供给侧的投入,而是由用户之间自 发影响产生的正向规模经济。社交网络是典型的“需求侧规模经济”,也 称为“网络效应”。
3. 被误解的“网络效应”——网约车模型:主要是“供给侧规模经济”, 而非“需求侧规模经济”。
既然从竞争壁垒的角度,“网络效应”指的是“需求侧规模经济”, 而非“供给侧规模经济”,网约车模型是被误解最深的模型之一。
在许多分析中,网约车平台也具备“网络效应”1。而 Tory Green 早在 2016 年《优步垄断的神话》一文中就指出,网约车生意本质上 并非“网络效应”,而是“供给侧规模经济”。因为乘客的增加并不 是直接为其他乘客带来效用的提升,而是通过供给侧司机的增多来 使其他乘客受益。
也就是说,即使一个网约车平台上乘客较少,若平台通过增加投入, 雇佣较多司机待命,仍然可以为用户提供较好的消费体验。网约车 模 型 是 典 型 的 “ 供 给 侧 规 模 经 济 ” 模 型 , 没 有 显 著 的 “ 需 求侧规模经济”,甚至是“负的需求侧规模经济”——如果供给不增 加,用户数量的提升反而会损害用户的体验,正如高峰期打车排队 导致等待时间更长。
以“需求侧规模经济”为主的商业模式,更容易实现“赢者通吃”。之 所以区分“需求侧规模经济”和“供给侧规模经济”,原因在于二者的竞 争优势被资本复制的难度不同,护城河的深度也不同。以“供给侧规模 经济”为主的商业模式,在具备一定的规模经济强度的条件下,更容易 在长期表现为“寡头竞争”的格局,而非“赢者通吃”。以“需求侧规模 经济”为主的商业模式,被资本复制的可能性更低,抵御竞争的能力更 强。当这种模式结合了较为单一的客户需求和较低的边际成本后,更容 易具备“赢者通吃”的垄断惯性。
核心原因在于“需求侧规模经济”和“供给侧规模经济”所形成的无形 资产,被资本复制的难度不同。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的形成需要 时间沉淀,短期内更难被复制。“供给侧规模经济”的无形资产大多是平 台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需求侧规模经济”的无形资产通常是社交 关系、点评、搜索行为、品牌口碑等。由于互联网平台大部分是 2C 模 式,其需求侧用户数量往往是亿级的,而供给侧为百万或千万级,在需 求侧建立无形资产所需的资本和时间投入要远远高于供给侧。“需求侧规 模经济”中,基于用户自身使用而留存下来的、可以随规模递增的无形 资产,建立过程更加复杂,短期内被资本复制的难度也更大。
1.2 几种“需求侧规模经济”的强弱对比
区分“需求侧规模经济”强弱的必要性。既然“需求侧规模经济”能够产生资本难以复制的无形资产,那么“需求侧规模经济”的强 弱在平台经济竞争优势的分析中就尤为重要,具有较强的“需求侧 规模经济”往往是一个商业模式长期走向“赢者通吃”的前提。
以几种典型的平台经济为例,我们来对比其“需求侧规模经济”的 强弱。我们假设平台方与供给方不增加边际投入,唯一的变量是需 求侧用户数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几种典型的平台经 济将分别呈现出以下形状。我们结合具体商业模式逐一探讨。
社交网络与搜索引擎,具有最强的“需求侧规模经济”。这类平台的 特点是在平台和供给侧不增加边际投入的情况下,需求端“越用越 好”的效应较强:更多用户的加入自然会使原有用户在社交平台的 连接可能性更多;更多用户使用搜索引擎自然会使原有用户的搜索 精准性提升。用户与用户之间很少产生挤出效应,直到用户数或使 用次数达到一定量级,需要扩充服务器带宽等投入,而这方面的边 际投入较低,与平台产生的价值相比,较容易满足。
实际情况下,社交网络与搜索引擎确实展示出非常强大的护城河。 微信与 Facebook 分别在中国和全球社交软件中持续保持较高份额 。搜索引擎方面,谷歌与百 度长期保持全球与国内市占率的领先。2012 年,原本是流量大 户的 360 浏览器推出了自己的搜索产品,搜索市场份额直接冲到 21%。几番攻防之后,2015 年 360 搜索的市占率大幅下滑,市 场份额仍然维持在 60%以上。在美国,财大气粗的微软同样无法撼 动谷歌的龙头地位,2009 年微软推出必应后,累计亏损超过 100 亿 美元,5 年内市场份额仅提升 4%,且 2015 年开始逐渐下滑。
购物与外卖平台,具有一定的“需求侧规模经济”,达到一定量级后 会有瓶颈和少许需求挤出效应。在购物与外卖平台不增加边际投入 与供给的情况下,由于存在非标品和一定的信息不对称,越多用户的使用会产生越多的点评,以及越准确的店铺评分和推送,从而提 升单位用户使用体验。但由于购物与外卖的用户体验并不仅限于信 息匹配,也与产品自身和履约服务相关,当点评数量达到一定量级 后,点评这种无形资产对消费者体验的提升逐步达到瓶颈。在用户 达到一定量级后,会存在少许需求挤出效应,如特价或稀缺商品的 断货等情景。
从中美电商集中度看,电商并非“赢者通吃”的生意,更趋向于寡 头竞争。虽然电商平台具有一定的“需求侧规模经济”,而相较于社 交与搜索引擎,电商平台的体验由更多环节构成,“需求侧规模经济” 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只是用户体验中的一个环节。这让电商集中度的 影响要素更为复杂。
网约车,具有少许“需求侧规模经济”,但达到一定量级后,会有显 著需求挤出效应。当网约车平台司机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平台上用 户的增加在初期存在少许“越用越好”的属性,用户的行为数据可 以帮助平台实现更精准的定位、司机评分等工作。但由于网约车是 一种相对更为标准化的服务,这些用户行为产生的无形资产对体验 的提升较为有限。更重要的一点是,由于一个司机同一时间能够完 成的服务数量有限,当用户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后,用户之间会产生 显著的挤出效应,反而拉低了用户体验,这是一种负向的“需求侧 规模经济”。正因如此,网约车行业的竞争更多集中在供给侧,我们 将在下一章节详细探讨。
总结而言,并不是所有平台经济都超出了“工厂模型”,也不是所有 平台经济都具有垄断惯性。社交网络与搜索引擎具有最强的“需求 侧规模经济”,最具备“赢者通吃”的属性。而电商与网约车等平台 的“需求侧规模经济”有限,其供给侧竞争更加激烈。电商因其产品的非标性,比网约车更能创造出供给侧的差异化定位。而网约车 平台服务相对标准化,供给侧的竞争注定比电商平台更为激烈。
2. 看阶段:为什么大部分平台经济阶段性地表现为“赢者通吃”
既然从“需求侧规模经济”而言,并不是所有平台经济商业属性都趋向 于“赢者通吃”,为什么在过去十年中,市场对于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赢 者通吃”似乎已经形成一致共识?
我们认为,这是因为互联网带来了企业组织模式的大变革,在供给侧生 产要素的流动性加大和资本的大力助推下,部分长期并不具备“赢者通 吃”属性的商业模式也表现出阶段性的“假垄断”局面。
2.1 消失的“资产”
互联网平台带来了企业组织模式的大变革,使供给侧快速形成规模经 济。与“工厂经济”不同的是,互联网平台将供给侧向社会开放,这种 组织模式的较大变革,可以提供充足的产能弹性,在互联网发展初期, 极大拓展了供给侧的规模边界与提升速度,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少数大规 模平台,带来了互联网总是“赢者通吃”的错觉。
而这种供给侧规模经济是基于流动的生产要素,而非企业的“有形资 产”。电商卖家、外卖店铺和网约车司机等供给侧生产要素,对于平台企 业而言,并非报表上的“有形资产”,而是拥有自主流动权的“合作伙伴”。 传统企业花钱建了厂房,形成了报表上的“资产”;互联网平台花钱补贴 了卖家或司机,仅形成了报表上的当期“费用”。基于生产要素的流动性, 平台企业需要通过司机补贴、司机积分制和收入倾斜等方式来增加供给 侧粘性。根据滴滴招股书数据和单均模型测算,2020 年滴滴司机补贴费 用达 148 亿元,占滴滴总收入的 10%。
消失的“资产”使互联网平台即使规模很大,仍需不断迭代,应对竞争。 越是缺少“需求侧规模经济”的商业模式,越需要在供给侧进行竞争。 而互联网平台供给侧消失的“资产”,使得这种竞争存在更大的变数。长 期而言,这种商业模式更容易形成寡头竞争的局面,而非“赢者通吃”。
中国电商市场在阿里巴巴接近一家独大的基础上又诞生了拼多多,这与 电商供给侧一定的挤出效应有关。网约车的供给侧司机比电商供给侧的 商铺具有更低的切换成本,在波谷时期司机之间也存在一定的挤出效应。 理论上而言,网约车行业也应存在寡头竞争的局面,只是在资本的助推 下,阶段性地表现为“赢者通吃”。
2.2 充裕的“资本”
充裕的“资本”,加剧了阶段性的“假垄断”局面。在全球风投市场 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平台经济在发展初期获得了充裕的资本 支持。由于供给侧生产要素可流动、可补贴、可快速扩展,即使没 有需求侧规模经济的商业模式,在资本的支持下,也很容易形成“赢 者通吃”的错觉。
风投市场快速发展,平均估值水涨船高。根据 crunchbase 的数据, 2020 年全球风投市场年投资金额达 3,000 亿美元,接近十年前的 5 倍,每笔平均投资金额超过 1,300 万美元。高风险、高回报的风投 市场吸引了充裕的资本金,一些初露锋芒的创业项目受到资本“扎 堆”热捧,平均估值持续快速提高。
互联网脱离了 PE 估值法,使企业对用户规模和市占率产生强烈诉 求。亚马逊的长期股价表现作为一个标杆,使得投资者对互联网的 投资脱离了 PE 估值体系。在 PS、P/GMV 等指标逐渐被采用后, 初创企业对用户规模和市场份额产生强烈诉求,催化企业使用大量 融资迅速“烧钱”扩张市场份额。
并购审查宽松,反垄断实施滞后,资本助推垄断加强。为了避免“烧 钱”的长期损耗, 2015-2016 年中国互联网行业出现合并浪潮,携 程&去哪儿,滴滴&快滴,美团&大众点评均通过合并提升了市场份 额。反垄断方面尚未做好充分准备,而在互联网商业模式叠加资本的快速催化下,“赢者通吃”现象频繁出现,掩盖了许多平台经济商 业模式自身的长期属性。
3. 本立道生:回归核心
反垄断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商业模式本身的护城河更容易暴露。通过资 本而非通过效率提升得来的“假垄断”更难以成型,滥用垄断地位维持 的竞争优势也难以存续。未来二十年,互联网中真正具备竞争壁垒的商 业模式会更加清晰。
互联网行业的动态竞争将长期持续,与“水电煤”等基础设施存在显著 区别。互联网反垄断的意义,更多在于推动市场更加主动地认知和接受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护城河。
3.1 反垄断更能暴露商业模式本身壁垒
“假垄断”的形成更难:并购审查将更加严格。根据我国反垄断法 的规定,经营者合并属于经营者集中的情况之一,符合条件的经营 者集中应该进行申报。没有申报的,国务院商务部门应该主动介入 调查或者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