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想引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经济学教授张维迎的一句话:“阿里不是垄断,腾讯不是垄断,它们都是市场竞争出来的!”
的确,这几天官方也开始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可反垄断,到底反的是什么?
对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外行看个热闹,哪里有新闻,哪里有瓜吃,就往哪里聚集。可真正的内行人,看的从来都是所谓的“门道”。
今天,罗sir就给你们看看这其中的门道。言简意赅的谈谈什么才是反垄断。
反垄断法最早是由美国提出来的,原本只是旨在保护市场中的一些小公司,维护它们的市场权益,但随着人们对反垄断以及市场的进一步认识,哪怕是在美国,针对反垄断法的争议也非常的多。
而在我们国内,那就更粗暴直接了。由于很多人没系统学习过经济学理论,就以为反垄断法就是要反对那些行业里的“垄断者”,这其实是非常错误的认知。
一、反垄断和反思反垄断
那什么才是反垄断法呢?美国著名的大法官波斯纳法官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来总结反思反垄断法,他是这么说的:“反垄断法惩罚成功者偏袒失败者。”
波斯纳法官原文是这么说的:
反垄断法的目标不够明确,你看,反垄断法有的时候指的是要保护竞争,而不是保护竞争者。如果是要保护竞争而不保护竞争者的话,那么有竞争就必然有成功和失败。
这时候,我们看到一个成功的企业取代一些失败的企业,成功企业的市场份额不断增加。市场上存活的企业数量不断减少。看到这样的局面的时候,反垄断法的执行者就应该袖手旁观,因为这本来就是竞争的结果。
但很多时候,反垄断法的执行者又认为这样的结果不够理想,因为市场上可见的企业数目如果太少,可能会引起寡头和垄断的问题。所以他们会有意无意地去帮助那些在市场竞争当中败下阵来的企业,好让他们待在这个本来已经要离开的市场里面。
但这么做的时候,实际上又违背了他们的初衷,那就是他们应该保护的是竞争,而不是竞争者。如果失败者不出局,成功者反而受到惩罚,哪怕市场上还有足够数量的企业在竞争,这种竞争也只不过是人为的、造作的。
你看,波斯纳法官针对反垄断法的反思对我们就很有启发。反垄断法的初衷,应该是保护竞争,而不是保护竞争者,因为有竞争就自然会有失败和成功,如果反垄断为了保护竞争者而去打压成功者,这就违背了竞争的本意和初衷。
因此,互联网巨头的冬天有没有到我不知道,但如果是因为反垄断让巨头的冬天到来了,那这恐怕就不是在保护竞争,而是在保护那些竞争者。
因为竞争的本意是要增加社会的总财富,减少损失。
很多人说寡头垄断会对消费者实施价格歧视,随意涨价,但其实通过经济学的分析我们知道,厂商如果能够成功地实施价格歧视的话,就能够把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无谓损失降到最低。但恰恰是因为反垄断法限制了商人进行价格歧视的自由。
除了波斯纳法官之外,著名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大经济学家科斯批评起反垄断法来也毫不留情,非常尖锐,科斯最出名的一句话是:
我被反垄断法给烦透了。当价格上升的时候,法官就说这是垄断;当价格下降的时候,法官就说这事掠夺性定价或者说是倾销;当价格不变的时候,法官又说这事一种价格勾结。法官到底想怎么样呢?
除了科斯之外,大经济学家弗里德曼针对反垄断的批评也不少。弗里德曼曾说反垄断机构造成的问题,比它解决的问题还要多。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在谈到反垄断问题的时候也说,垄断企业很容易被市场超越,无需我们横加干预。
因此,现在西方学界对反垄断的批评声也非常的多,反垄断法诞生至今的争议一直存在。对我们普通人而言,看待反垄断法的一句话我概括为:反垄断法应该保护竞争,而不是竞争者。
竞争和竞争者是两回事。有时候,反垄断法为了看上去公平,而刻意打压成功者,这时候,实际上只保护了市场中失败的竞争者,而破坏了市场竞争本身。
在法律经济学范畴里,这个问题依然存在很大的争议。
科普: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诞生于1890年,也就是清光绪十六年。这部法典叫做《谢尔曼法》,为世界公认。
二、互联网巨头冬天到了吗?
我在前面为大家尽可能详尽地科普了反垄断的一些争议和实际意义。现在我们回过头再看这个问题,互联网巨头的冬天到了吗?
从现有的一些因素来分析的话,我认为这个问题依然还是不存在的。
虽然冬天没到,但很有可能这部一直上升的电梯已经到顶了。
换句话说,也许互联网巨头们的增量战场不再那么容易了,更可能的是存量上的挖掘。
说的再直白一点,巨头们可能现在再想进入新的领域竞争也好投资也好,可能都没有以前那么容易了。垄断如果被提到台面上,这就很有可能导致未来的任何商业动作都会变得束手束脚。
我想,冬天这个词汇显然不太适合,毕竟巨头们的存量和市场份额在这里。秋天吧,也许互联网巨头们的秋天是真的到了。
有开始慢慢凋零的迹象,这或许会比较准确。
除此之外,我还想再谈谈更深入一点的思考和理解。
很多人在看到反垄断的时候,总是按捺不住自己大脑分泌的激素和荷尔蒙,好像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好像我们都被这些巨头们“折磨”已久了似的。
但继续往下思考,这会不会打击到一些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呢?因为我在前面也提到过,反垄断应该是保护竞争,而不是竞争者,而这些互联网巨头们明面上的竞争,至少都是良性的竞争。
换句话说,他们都有今天的地位和庞大,那是依靠他们自己的脚印,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由此引申的是,会不会打消私营经济的热情呢?
这反倒是我比较担心的一点。
毕竟以现有互联网巨头的体量来说,他们的冬天还很遥远。
但我们的冬天却已经来了。
END.
作者:罗sir,新青年的职场内参。点击【关注】,每天与你分享职场干货与个人成长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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