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天变了!国家重拳出击,阿里、美团、京东们在紧张什么

核心提示果然!果然!“叫停”蚂蚁只是一个开始。为什么有这么大杀伤力?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意见稿》一出,恒生科技指数一度跌幅超6%,阿里、京东、腾讯、美团、小米,包括在美国上市

果然!果然!“阻止”蚂蚁只是一个开始。

为什么杀伤力这么大?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意见稿一出,恒生科技指数一度下跌超6%。阿里、JD.COM、腾讯、美团、小米,包括在美国上市的拼多多,当天都低开,最高跌幅在JD.COM高达9%,美团甚至超过13%。五大巨头市值一天蒸发超过1万亿人民币。

那么,为什么这个《意见稿》能有这么大的杀伤力呢?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根据这个意见稿,所有与网络经济相关的互联网平台都将在监管范围之内。

这意味着之前互联网公司野蛮生长,不受反垄断法“约束”的格局将被改变!

事实上,不仅在中国,在全球范围内,互联网平台都面临着垄断和强监管的大趋势。今年7月30日,谷歌、脸书、苹果和亚马逊四大科技巨头受到反垄断的拷问。

紧接着,10月6日,美国众议院公布了一份调查,调查发现这四家公司利用垄断地位打压竞争对手,并建议美国国会全面改革《反垄断法》,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变化。

“二选一”是垄断。

那么相对来说,中国其实更早意识到这个问题。

早在今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就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份草案中,增加了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相关规定和相关处罚标准。所以平台反垄断意见稿的起草,实际上是在反垄断法修订草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首先,澄清和确认了平台经济领域的许多基本概念,包括平台、平台经济、平台经营者。可以说,从法律层面,平台经济竞争评价的基本概念框架已经奠定。

其次,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个方面对垄断现象进行了界定。其中包括“二选一”、“扼杀”大数据、捆绑交易、低价倾销、拒绝交易等现象。让很多用户不爽的都被定义为垄断。

要声明的VIE架构

除了这些,还决定了经营者集中部分的协议控制结构中经营者的集中程度,属于反垄断审查的范围。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报告的,不得实施集中。

那么要知道,互联网巨头大多采用的都是这种“协议控制”的方式,之前都没有因为“VIE框架’而被审查过。这使得互联网公司长期无法依据《反垄断法》进行申报和接受反垄断调查,导致部分互联网公司通过并购、参股或合资等方式,在部分细分市场建立单一支配地位或共同支配地位。

因此,这次在意见稿中写入VIE结构,意味着互联网经济风险控制将是后续监管的重点之一。

由此也可以看出,一个行业在经历了野蛮生长之后,规范才是正确的做法,既能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又能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作者:水皮扎坦工作室

编辑:葛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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