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邢晓婧 娄康】20日,日本民间组织“中国文物返还运动推进会”主办的“要求返还掳日中国文物紧急集会”(以下简称“紧急集会”)在日本众议院举行。这是日本国内首次有民间组织要求日本政府主动归还甲午战争、日俄战争、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期间掠夺至日本的中国文物。
“中国文物返还运动推进会”发起人、日本著名律师一濑敬一郎20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称,“紧急集会”共吸引超过100名日本民众参加,不少人当场表明,愿共同敦促日本政府尽快把文物还给中国。这其中最困难的地方在于,日本政府并未真正想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中国学者从法律层面介绍了实操过程中的难点,但表示可以从完善国际道义规则秩序的角度切入,呼吁日本早日“物归原主”。
“没想到日本民众如此关注这个问题!”在“紧急集会”结束之后,一濑敬一郎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这是日本民间组织第一次公开要求日本政府归还中国文物。对于这段历史,除极少数学者以外,绝大多数日本民众一无所知。实际上,侵华日军不仅在中国杀人放火,还掠夺了大量宝贵文物,这些都是“日本侵略中国的证据”。
30年来,一濑敬一郎四处奔波,帮助中国二战受害者状告日本政府,要求日方谢罪和赔偿。这名律师对《环球时报》记者说,那些从中国掳走的文物,至今被堂而皇之陈列在日本,“这很奇怪”!日本人不能对此置之不理,有责任将其物归原主。
“中国文物返还运动推进会”自成立以来,与中国学者密切交流互动,初步锁定首先要求日本政府归还从辽宁省海城市三学寺掠夺的三尊中国石狮,其中两尊现存于东京靖国神社外苑,一尊保存在栃木县山县有朋纪念馆。同时,推进会还要求归还从辽宁省旅顺市掠夺的唐鸿胪井刻石,该文物现存于皇宫吹上御苑。
这场“紧急集会”被称为“草根运动”。一濑敬一郎解释称,所谓“草根运动”,强调民间和民众的力量,这是一场建立在日中两国人民团结合作基础上的运动,目前为止他们未与中国政府部门有过接触。“中国文物返还运动推进会”成立的初衷,就是要求日本政府主动归还战争时期掠夺至日本的中国文物,“这些原本属于中国的文物在日本多停留一天,真正的日中友好就无从谈起。”
在宣传资料上,“紧急集会”被视为“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特别企划”。一濑敬一郎对《环球时报》记者透露,这里也有巧合成分。早在2018年就有相识的中国人找到他,希望他能帮忙推动要求日本政府归还战争期间从中国掠走的文物,他还为此特意来华考察。但历经包括新冠肺炎疫情在内的种种波折,活动直至今年才得以展开。对此,一濑敬一郎认为,“今年对于日中两国来说是重要的年份,也是让更多日本人关注文物返还问题的好时机。”
一濑敬一郎提到的中国人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20日,童增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紧急集会”充分反映出中日两国要求日本政府归还掳日中国文物的强烈民意,日本明目张胆持有从中国抢走的文物,和平又从何谈起?
实际上,为敦促日本政府归还中国文物,中国民间人士的努力从未停止。童增告诉《环球时报》记者,2014年8月,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向日本外务省、日本皇宫提出严正声明,并派人赴东京登门造访,要求归还保存于日本皇宫内的中国唐鸿胪井刻石,但未得到日方任何回应。2019年7月,童增再次致信日本政府及日本天皇,要求归还国宝,依然石沉大海。
此后,2021年1月,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文物返还促进部部长王锦思致信靖国神社,要求归还保存于靖国神社的中国石狮。今年3月,童增及王锦思联合海城市市民致信日本山县有朋纪念馆,要求归还保存于其院内的中国石狮。遗憾的是,以上信件同样未收到来自日方的任何答复。
“日方的反应令关心国宝的中日友人深感失望!”童增对《环球时报》记者说,“要求日本政府归还文物困难重重,中日民间团体会继续采取行动,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表明态度并予以支持”。
一濑敬一郎认为,最困难的地方在于,日本政府并未真正想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对待历史问题的态度上,中日两国存在明显的“温度差”。他表示,从现在起到今年秋季的这段时间,“中国文物返还运动推进会”将加大力度与靖国神社和日本皇宫沟通,竭尽所能推动文物返还工作。
据悉,“紧急集会”由“继承和发展村山谈话会”理事长藤田高景主持,立宪民主党参议院议员有田芳生、日本共产党众议院议员笠井亮、社会民主党众议院议员新垣邦男、“冲绳之风”参议院议员高良铁美等政治家出席。此外,山口大学名誉教授滧缬厚、北海道大学教授吉田邦彦、福井县立大学名誉教授凌星光、中国学者邓捷以及东京都历史教育者协议会会长东海林次男等学术界人士参会。
“日本民间组织明确站出来推动日本政府返还掠夺中国文物,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观察员霍政欣20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也介绍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点。他说,从当前既有的国际条约来看,用于追索文物的国际条约主要包括: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下简称“1970年公约”)和1995年《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然而,由于这些国际条约均制定于二战结束之后,受制于“条约无溯及力原则”(法律条约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的行为,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不得适用),因此援引这些公约追索文物存在困难。
不过,在采访中霍政欣提供了新的思路。他介绍说,二战之后,德国对战争罪行进行系统清算,还专门立法返还了战争期间掠夺的文物。近年来,欧洲国家普遍出现反省殖民时期罪行的现象,在即便不存在明确国际法依据的情况下,通过修改政策法律促成文物归还。霍政欣认为:“这是整个国际道义规则秩序的完善,我们也可以从这个角度切入,呼吁日本早日把文物还给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