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工作!
1补贴对象
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
2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1500元/人。
3办理流程
1毕业生自愿申请
学生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至学校:
★现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 入学后户口从湖北转入学校集体户的,提供学校集体户首页和个人页。
注:户口从湖北转入非学校集体户的,不予发放。
2学校审核、公示
学校收取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于7月6日前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及公示原件等纸质材料报送人力社保部门。
3资金拨付
7月20日前,人力社保部门汇总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并提交财政部门。8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否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除了退回补贴资金,还将在本人档案中记入不良记录。
已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申请领取补贴的湖北籍困难毕业生,不再重复发放。
“求职补贴”
台州人社一直在行动
2013年起
台州实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对象为低保家庭、孤儿和残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标准为每人1000元。
2015年
更名为“求职创业补贴”,资助对象增加了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标准提高到1500元。
2017年
标准提高到3000元。
2018年
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了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2019年
继续扩大补贴对象范围,增加了在学期间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
2020年
新增湖北籍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