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的主要类型
项目融资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80年代传入我国,并且在一些国内外大型投资项目中得到了成功运用,越来越受到广大筹资者的青睐和推崇。如辽宁省移动通信GSM系统、广西来宾电厂B厂、北京东郊热电厂等,其主要类型有:融资租赁、BOT融资方式、ABS融资方式、境外基金方式等。
1.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相对于实物租赁的另外一种租赁方式,目前运用较多。主要是投资者购置设备资金匮乏时,由设备出租方购(或租)进设备,再出租给项目投资者使用,项目投资者按照约定时限、额度及范围给付设备价款、贷款利息及手续费,租赁期满,项目投资者取得设备所有权。
2.BOT融资。BOT是“建设——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OR)编写,在我国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其涵义是我国或地方政府(及所属机构)通过特殊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许可期限内,外商投资企业拥有所建造设施所有权,并可向设施使用方收取合理的费用,由此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届满,外商投资企业将设施无偿交给签约方的政府或所属机构。
3.ABS融资方式。ABS是英文ASSETBACKED SECURMEATION的缩写。它是以项目所属资产未来预期收益为基础和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而募集资金的一种证券化的项目融资方式。
4.境外基金方式。这种方式的运作都是汇集众多个人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作,投资、理财专家根据设定的目标,将资金分散投向特定的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归还个人投资者,管理机构只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项目融资的特点
以上介绍的项目融资类型,和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 追索权的有限性。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3.项目风险的分散性。因融资主体的排他性、追索权的有限性,决定着作为项目签约各方对各种风险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论证。确定各方参与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险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优势条件,设计出最有利的融资方案。
4. 项目信用的多样性。将多样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项目未来的各个风险点,从而规避和化解不确定项目风险。如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签订长期购买合同(协议),原材料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供货等,以确保强有力的信用支持。
5.项目融资程序的复杂性。项目融资数额大、时限长、涉及面广,涵盖融资方案的总体设计及运作的各个环节,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资程序比传统融资复杂。且前期费用占融资总额的比例与项目规模成反比,其融资利息也高于公司贷款。
项目融资虽比传统融资方式复杂,但可以达到传统融资方式实现不了的目标。一是有限追索的条款保证了项目投资者在项目失败时,不至于危机投资方其他的财产;二是在国家和政府建设项目中,对于“看好”的大型建设项目,政府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来处理债务可能对政府预算的负面影响;三是对于跨国公司进行海外合资投资项目,特别是对没有经营控制权的企业或投资于风险较大的国家或地区,可以有效地将公司其他业务与项目风险实施分离,从而限制项目风险或国家风险。可见,项目融资作为新的融资方式,对于大型建设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和能源、交通运输等资金密集型的项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运作空间。
项目融资的运作程序
项目融资程序大致可分为投资决策分析、融资决策分析、融资谈判及执行三个阶段,而相应的融资文件则构成了项目融资的基础。
1.决策分析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项目所在行业分析。项目竞争力分析等,通过这一分析过程,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国家规定内容外,还应载明以下方面内容:(1)项目主要投资者和当事人的法人资格、专业及融资能力等;(2)外汇平衡方式、购汇需求总量及年度计划流量表;(3)产品(服务)的定价原则(依据)及调价方式;(4)风险分担的方式及项目融资方案的初步设计;(5)境外信贷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意向;(6)境内机构出具的各种支持性文件等。
2.融资决策分析阶段。这一阶段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按规定程序在境内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与项目融资有关的一切活动,包括融资方案及融资结构的设计、分析和决策。重点解决采取何种融资方式、融资结构,以及项目风险的分析评价,从而设计出融资方案。这一阶段,有关融资条件要报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和地方政府支持。
3.融资谈判及执行阶段。确定了的融资方案需要在谈判中实现或调整。在谈判成功签署项目融资的法律文本后,项目融资将进入执行阶段,并随着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按照约定的条款组织资金或设备到位;债权人根据融资文件规定,参与部分项目决策,管理和控制项目的资金投入和现金流量。项目融资则强调债权人全过程的监督和参与,这一过程包括项目建设期、试生产(运营)期、正常运营期。
(四)项目融资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为了有比较、有选择地确定融资方案,与几种境外贷款方式进行比较。一是多边和双边优惠性贷款,如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双边政府贷款;二是 银行贷款、出口信贷、境外发行债券、国际租赁等。
1.成本分析 (1)多边和双边优惠性贷款。这类贷款有三个特点:一是有一定的优惠性,贷款利息较少,一般低于商业性贷款,还款时间较长,有一定的宽展期。二是由于资金筹措的来源不同,贷款往往有软贷款、硬贷款之分,其利率、数额、还款期、宽展期也不同。三是贷款有汇率风险,如世界银行、亚洲银行,不论哪一种货币,贷款方都要分担世界银行所有贷款多种货币的汇兑风险。
(2)商业性贷款。商业贷款完全没有赠予成分,是纯商业性的。商业性贷款还款期限较短。商业性贷款利率高、风险大、利率上浮就会增加利息支付,进一步加大成本负担,而且商业性贷款成本还和国家声誉、筹资单位信誉及担保人情况有关。
2. 使用分析
(1)多边和双边优惠性贷款。此类贷款使用有以下特点:一是严格限定使用方向和投向,一般都要用于具体的建设项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除外),世界银行、亚洲银行、日本海外经济协力组织贷款则要求用于非盈利及基础设施项目,政府混合贷款要求技人能购买贷款国设备的项目等。二是贷款金额有限,连续性、规划性强,一般能长期提供,但要求双方要共同商定计划,确保分年度投入要有连续的或新的项目做“储备”。三是贷款有严格的程序和监督检查制度,虽有利于项目的管理,但有时显得过于繁琐。四是要求提供国内经济、行业、项目的详细资料,并组团进行考察。五是对贷款采购方式限制严格,一般要求以国际招标方式或定向招标方式进行,其他双边政府混合贷款,则要求必须购买贷款国设备。
(2)商业性贷款。国际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一般都不限定用途,可以为项目建设筹资,也可以为进出口货物、原材料、购买技术软件等其他用途筹资,在用贷款采购的方式上也没有什么限制,可以由贷款人随意选择采购方式和采购国家、地区。贷款可以当时用,也可以暂存其他银行。出口信贷和国际租赁则有一定限制,出口信贷要求购买贷款国设备,一般限制购买原材料。租赁仅限于租赁设备,也不能用于租赁其他。商业性贷款在使用中,债权人对项目的监督也不很严格。
3.管理分析
(1)双边和多边优惠性贷款。这类贷款由国家统借统还或统借自还,由政府出面借款,国家指定用途、确定规模、安排项目,由国家列人计划,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等单位代表国家作为对外窗口出面谈判。因为这类贷款的使用和偿还关系到国家信誉,是政府间外交关系的一个方面,国家必将进行严格管理。一般来说,企业都愿意使用此类贷款,国家也鼓励使用这类贷款,关键在于正确的使用方向和有无合适的项目。但此类贷款总体数量相对有限,不可能充分满足国内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2)商业性贷款。在国家对外负债的宏观管理政策中,对商业性贷款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国家对负债总额有一定限制。根据项目大小、贷款金额不同须经过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对外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家监督管理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