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与失信的激励与惩罚。
太原出台卫生领域信用分类监管“两个办法”。
网络配图7月29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市发布《医疗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和《公共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明确守信和失信类别,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有助于科学开展信用状况分类评价,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公共场所经营秩序,建立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卫生监督机制。
严重失信被拉入“黑名单”
根据《两个办法》,我市卫生领域信用分类监管的范围是在卫生监督执法两个专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和《公共卫生许可证》的8000余家企事业单位。
根据被监管单位的信用信息,将其信用类型分为诚实守信、信用良好、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四类,实行差异化监管。对“诚实守信”单位,实行宽松的信任监管,给予免检或减少抽查频次、优先向政府部门推荐评优、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享受“绿色通道”、“宽容受理”等优惠措施;对“信用良好”的单位,实行宽松包容的监管,适当减少监管频次,在监管中发现尚未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督促改正,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失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实施失信警示,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严重失信”单位,实行严格监管。监管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并采取“黑名单”管理、限制或禁止其进入市场。
监管贯穿事前、事中、事后。
“过去,监管没有连贯性。现在各相关部门联动监管,做到监管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市卫健委综合监管科科长王说。在事前监管中,市场主体应做出承诺,强调教育和使用报告,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全面推进主动信用承诺制度,加快许可事项进程,扩大信用报告适用范围。在监管过程中,要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鼓励市场主体自愿登记信用信息,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大力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在事中事后监管中,从完善失信联合惩戒认定机制、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等方面,强调失信联合惩戒“利剑”的运用。
“过去是均衡监管。未来将采取差异化监管。”王说,“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率。对违法失信、风险较大的市场主体,要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率,纳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做到诚信守法者‘无事生非’,违法失信者‘高悬宝剑’。”
信用共享和不诚信的成本增加。
今后,我市将以太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基础,建设卫生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被监管单位信用信息档案。同时,与发展改革、医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调机制,探索信息分类跨部门联合监管措施。每年3月31日前,被监管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查询。对于失信的人,他们会付出失信的代价,处处受限;依法依规缴纳失信信息公示费用,接受社会、行业和舆论监督;缴纳被列入“黑名单”,承担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成本;依法支付被追究责任的成本。
“以前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发生违法行为,只对其进行一次性罚款。失信成本低、惩戒轻,是目前失信事件高发、频发、反复的重要原因。今后将转入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类监管,公布失信信息并共享,让失信者失信,处处受制。”王对说道。医疗机构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将被评为年度内严重失信主体,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定和评价直接挂钩。
“这‘两个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的健康发展。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被监督单位的压力,但这需要被监督单位想方设法将压力转化为动力,从源头上规范服务行为,完善管理制度,建设诚信单位,促进单位持续健康发展。”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许说。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