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零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核心提示中宏网山东12月23日电 为强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效能,增强社会监督透明度,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以安全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市场主体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其风险等

山东Zhongxin.com,12月23日。为加强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效率,增强社会监管透明度,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以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安全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市场主体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依据风险评价指标划分其风险等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

一、食品饮料领域的分类和监管

根据省局下发的《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分级及等级公示规定》要求,高新区1500多家,其中A级400多家,B级650家,C级450家,待评30多家。规范和加强高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率,增强社会监督透明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食品生产领域分类监管。

根据省局下发的《关于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2020年,高新区将继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评级工作。高新区生产企业17家,强化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其中A级企业3家,B级企业8家,C级企业1家,非评级企业5家。对风险评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食品流通领域分类监管。

2020年,高新区将继续开展食品销售经营风险评级,强化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目前,全区3514家食品经营单位风险评级和系统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A级企业2793家,B级企业41家,未评级企业827家。对风险评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四、药品零售部门分类监管。

2019年12月1日,《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提高我区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在全市率先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评价,进一步完善准监管信息,突出监管重点,准确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制定了高新区药品零售企业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设计了药品零售企业风险因素公示牌,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行政处罚等,,完成了对全区175家药品零售企业的首次风险因素分级评估。目前,我区共有A级企业158家,B级企业5家,C级企业12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推荐被评为A级的零售企业,不断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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