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落实“三重四创新五优化”活动要求,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方式,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明确:到今年年底,依托河北省五级综合信用平台,优化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行业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到2022年6月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行业领域信用评价紧密衔接,信用评价结果在信用分类监管中得到有效应用,实现各行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全覆盖。
加强信用信息采集。通过省级平台,可以有效支持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分析、信用分类和监管等。建立从村到乡到县、市到省的逐级信用信息报告机制,依法依规采集基础信用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托省级平台,全面、及时、准确报送涉案企业信用信息,逐步实现各类信用信息的实时推送。
完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优化全省企业公共信用通用综合评价模型,制定信用评价等级和评分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总分1000分设计评价模型,评价指标包括基础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社会责任信息和行业评价信息。结合企业综合得分,对全省企业按照守信用、一般失信、严重失信、被列入“黑名单”等情况进行分级。根据企业的评价结果,统一分为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和被列入“黑名单”四类。
开展分类行业信用评价。重点监管领域要先行先试。按照行业分类,立足我省监管工作实际,对食品监管、质量监管、特种设备、餐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等36个行业,,参考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优化完善本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和相关指标,进一步支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点的识别和预警。其他监管领域也有所深化。
实施信用分级和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适当降低抽样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可根据情况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给予优先办理等便利;在政府资金安排和项目支持中,将其列为优先对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对于一般失信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应保持常规的监管频次和抽样比例,对选定的企业正常开展现场检查;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采取警示、提醒等手段,督促企业修复信用,合法经营。对严重失信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抽查频次,适当加强现场检查;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督促企业修复信用、合法经营;在开展治理相关专项行动时被列为关注重点。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重点监管对象,大幅提高抽检比例,增加检查频次,对入选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取消行政管理中已经享受的便利化措施;在公共资源交易中采取相应的限制性措施;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行动时被列为关注重点;限制参加政府组织的表彰奖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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