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记者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在信用数据采集、营商环境优化、信用监管延伸等方面不断努力,人民群众守信意识大幅增强。
信贷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我市不断加强信用信息采集,成功采集水、电、气、社保、纳税等8个特定领域信用信息1054万条,并成功推送至国家信息中心;继续实行“月统计、月通报”的工作机制。1-10月,共向省信用平台推送“双公示”数据109万条。在省信用办组织的第三方“双公示”数据评价指标中,我市数据合规性、及时性、全面性、信息准确性、信用修复及时性等各项指标全面占优。
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入驻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贷服务平台,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和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截至目前,平台已入驻16家金融机构、3590家企业,累计授信410笔,授信金额2.73亿元;建成亳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并与国家“信贷”平台成功对接。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举办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及时引导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截至目前,全市4150条严重行政处罚和失信记录信用修复记录4057条,信用修复率97.8%。
信用监管领域进一步延伸。我市制定了《亳州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任务清单》。从事前创新信贷监管、事中强化信贷监管、事后完善信贷监管、强化信贷监管支撑保障、强化信贷监管组织实施五个方面规划了22项信贷监管任务。同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在依法纳税、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29个领域开展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的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进一步体现了信用监管让守信者“降成本、增压力”,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增压力”的初衷。
引领党建信用村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自2019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该市已建成农村专题数据库,171项省级评价指标中有134项可自动对接,动态对接率达78.36%;试点镇共有信用村24个,信用用户34427户,其中A级以上信用用户31405户;平台为2040户农户提供贷款12670.7万元,户均贷款6.59万元,为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贷款173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问题,实现了“信息变信用、信用变信用、信用变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