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特别报道历年片头

核心提示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本报两会报道组 施露连续三年关注证券市场的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今年继续将目光对准了资本市场。3月4日,朱建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

本报两会报道组 施露

连续三年关注证券市场的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今年继续将目光对准了资本市场。3月4日,朱建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他带来了5项提案,其中3项聚焦国内证券市场。

“上市公司因实施虚假陈述而受到行政处罚,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任何处理的情况下,法院对于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或出具的文件是否存在虚假陈述、是否存在过错及相应过错程度的判断标准不一;另外,即使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理的事项与上市公司行政处罚事项无关,法院也可能判决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朱建弟建议,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朱建弟表示,在上市公司因实施虚假陈述受到行政处罚,会计师事务所也受到处罚的情况下,即使上市公司受到处罚的事项属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其能力所及范围内实施正常审计程序仍无法发现的隐蔽造假行为,在部分司法案例中,人民法院仍判决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朱建弟认为可从三方面完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首先,法院应采用邀请财政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相关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式,就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或出具的文件是否存在虚假陈述、是否存在过错及相应过错程度的认定听取专家的意见。避免未经充分论证就认定,只要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会计师事务所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人民法院应在相关监管机构和专家的协助下,深入分析处罚事项与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最后,法院应在重点分析和考虑案件所涉违规事项是否属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其能力所及范围内实施正常审计程序可以发现的。对于超出会计师事务所能力范围,通过实施正常审计程序仍无法发现的隐蔽造假事项,不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

新证券法通过引入代表人诉讼制度等安排,进一步强化了投资者保护。自2020年3月正式实施以来,A股投资者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的索赔呈明显上升趋势,不少案件涉及索赔金额巨大,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因经营困难选择拒绝赔偿。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缺乏对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责任和过错程度认定的完善配套机制,很可能导致诸多服务资本市场多年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因个别巨额索赔案件中被判承担远超其过错程度的过重赔偿责任,而纷纷陷入困境,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服务能力的明显下降和行业人才加速流失。”朱建弟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希肯文化董事长、总经理安庭:建议北交所股票启用独立证券代码号段

本报两会报道组 孟珂

北京证券交易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特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高效的融资平台,发挥了良好的要素资源配置功能。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希肯文化董事长、总经理安庭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交所具有与沪深交易所同等的法律地位,北交所的上市公司也应当具有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同等的身份识别机制。目前,由于北交所上市公司均来源于新三板创新层,其上市后仍沿用新三板挂牌时期的证券代码,市场识别度不高,体现不出企业上市前后的差别,企业获得感不足,部分投资者无法通过证券代码便捷地识别出北交所股票,交易便利性不强,容易造成投资者的认知混乱,为投资者研判与决策造成部分障碍。

安庭表示,北交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需要全方位提升北交所市场吸引力及成熟度。因此,启用独立的证券代码号段,有利于提高北交所企业辨识度,广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投资者的投资活动更趋便利与合理。

因此,安庭建议,统筹京沪深市场的证券代码号段资源,区别于股转系统新三板,推动北交所启用能够统一清晰表达其平台身份的独立证券代码号段。同时,制定北交所转板沪深交易所企业的证券代码的业务规则和编制指引。自北交所开市以来,市场运行稳中向好,市场信心持续提振,市场改革初见成效,越来越多具有转板需求的企业不断涌现,而北交所转板沪深交易所企业的证券代码业务规则和编制指引等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此外,统筹协调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结构安排,为北交所启动独立的证券代码号段做好后续技术支持。启用北交所独立证券代码号段,是与目前北交所不断健全的交易、融资、业务规则相匹配的服务措施,有助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扩大北交所的市场影响力,助力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加快构建金融科技伦理治理体系 防止诚信失范损害消费者权益

本报两会报道组 吴晓璐

3月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创新发展,金融科技伦理失范带来的危害逐渐显现。建议加快构建金融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进一步增强金融科技伦理治理的系统性、全面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当前,金融科技不断创新发展,深刻改变了传统金融服务的方式和业态,极大地提高了服务效率、质量和能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衍生出复杂多样的伦理问题与潜在风险,给金融创新、金融监管、金融安全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近年来,大量从事科技的人员进入到金融行业,传统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也拥抱新技术,特别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使人与人之间、人与机器之间的关系发生新变化,也给传统金融伦理治理带来新情况和新问题。

肖钢表示,与传统金融伦理失范行为相比,金融科技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数据伦理问题。一些机构和科技人员以牺牲数据隐私为代价,导致客户信息被盗用或出售,对客户绑定的银行卡及账户等敏感信息缺乏保护的信义义务,产生相关的不良交易、限定交易、捆绑销售等行为,导致不公平协议。在居民数字能力存在鸿沟的情况下,有的科技创新活动不尊重不同群体的需求和权利,导致信息红利分配不公问题。

二是算法伦理问题。算法将人们的各种足迹和活动转变为对人们的各种打分和预测,并进行贷款评估、保险评估,规则代码化会带来不透明、不准确、不公平、难以审查等问题。通过算法可以强化对金融消费行为的控制,使消费者实质上处于弱势地位,被深度嵌入一种隐形不自由境地,产生算法控制问题。

肖钢认为,金融科技伦理失范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仅容易造成金融服务歧视,引发金融诚信失范,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还助长了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放大了金融风险,危及公共安全。

肖钢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源在于科技伦理意识较为薄弱,普遍存在重科技、轻伦理,重发展、轻治理的现象。金融科技伦理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伦理治理规则协调与监管合力有待增强,伦理评估评价和审查审计制度仍需完善。因此加快构建金融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已势在必行。

“近年来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金融科技伦理治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肖钢表示,为进一步增强金融科技伦理治理的系统性、全面性、协同性和有效性,提出以下七点建议:

一是成立组织。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组建全国性金融科技伦理委员会,指导和协调推动金融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为体现金融科技生态及其多元治理特点,该委员会应由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市场机构以及高校智库等代表组成,凝聚各方力量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原则。金融科技伦理治理需要遵循五项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伦理自觉先行、伦理风险可控、敏捷治理。

三是制定规则。制定伦理标准、指南和自律公约,同时,将一些行业普遍公认的底线型伦理要求上升为法制约束。

四是数据治理。深入对金融数据安全分级指南和人工智能算法金融应用评价规范的应用,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及第三方数据服务商的企业数据管理制度。在技术应用方面,进一步有效管理用于机器学习的数据来源和质量,设置偏见控制机制,防止针对特定消费者群体的歧视性服务。保存数据管理过程和建模方法记录,确保可追溯性和可审核性。

五是审查评估。设立评估标准,组织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开展自我评估,将伦理道德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流程。同时,建立伦理审计制度与信息披露制度,开展行业互评和监管评估,防止和纠正新产品、新服务“带病上线”。

六是创新试点。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进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项目库,探索建立“金融科技伦理问题技术纾困”示范工程。将科技伦理风险解决方案纳入创新试点项目和评奖评优环节。

七是人才培养。将金融科技伦理作为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的教学内容,研发金融科技伦理通识教材。在金融从业人员入职、人才认证等方面,明确嵌入科技伦理要求。鼓励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金融机构设立“首席伦理官”。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开展负责任的科技研究与创新活动。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奚国华:多措并举提升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能力

本报两会报道组 昌校宇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奚国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好北交所是当前资本市场的重要任务,建议从优化申购模式、引入增量资金、创新交易机制和明确公众公司法律地位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能力。

北交所的设立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突破,对于践行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自2021年11月15日开市以来,北交所已平稳运行百余天,上市企业数量已达86家,吸引了超480万户投资者入场。但同时,也存在新股发行申购环节有待优化、交易活跃度有待提高、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待提升、公众公司法律地位有待明晰等问题。

在提案中,奚国华提出了四方面建议:一是优化申购模式,推动全额预交款调整为信用申购;二是创新交易机制,多措并举提高北交所交易活跃度;三是引入增量资金,创造条件吸引各类机构投资者;四是明确公众公司,解决北交所和新三板法律适用问题。

“北交所拟上市公司在新股网上发行申购环节要求投资者在申购前全额预缴申购资金,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信用申购相比,北交所的发行申购冻结资金量大、时间长,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特别是在多只股票集中发行期间,会给投资者参与发行认购带来影响,不利于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认购工作,网上冻结大量资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奚国华认为,可将北交所新股网上发行申购环节的申购模式由“全额预交款申购”调整为“信用申购”,提高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效率。

据他介绍,北交所上市公司具有所属行业新、发展阶段早、公司市值小等特点,此外,北交所目前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类投资者的积极性。北交所股票代码仍沿用原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不方便投资者辨认,也影响市场对其上市公司身份的认知。

对此,奚国华认为,从世界各大交易所以往运行的经验教训来看,小市值公司的交易流动性相对较差,需要针对性地创新交易制度。北交所可推出做市交易制度,形成竞价交易与做市交易并存的混合制度体系;通过减税降费等方式,吸引各类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逐步优化投资主体结构;为北交所设置独立的股票代码区间,提升其上市公司股票的辨识度。

北交所目前以小市值公司为主,上市公司数量较少。在奚国华看来,这与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投资人在投资组合方面更倾向于配置大市值公司的需求不完全匹配。因此,这些机构投资者虽有意向参与北交所的市场交易,但真正投入的资源和资金还不够多。

奚国华表示,可加快推出北交所指数基金,鼓励基金管理人发行特色基金产品,并在新发行的特色基金产品中配置一定比例的指数基金或北交所股票;对于投资北交所的各类资管产品给予审批备案的绿色通道,推动扩大产品规模。

“新三板挂牌公司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典型代表,与上市公司同样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目前公众公司的概念已被广泛使用,但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奚国华建议,可在《公司法》中引入公众公司概念,明确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的法律地位,并突出二者的差异性,为北交所和新三板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在为北交所建言献策的同时,奚国华所在的中信集团也积极参与北交所的建设。奚国华表示,中信集团将一如既往地全力参与北交所建设,践行金融央企责任,和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将北交所打造成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让资本市场成为科创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发挥独立销售机构优势 助力公募基金投顾行业发展

本报两会报道组 刘琪 郭冀川

“2021年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已升至25.5万亿元,年度首发数量创历史新高。然而,许多基民买了基金难赚钱,甚至赔钱。”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今年的提案之一就是建议充分发挥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优势,助力公募基金投顾行业发展。

“中小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判断能力很低,面对大量的基金产品存在‘不会选’和‘拿不住’普遍现象,需要专业的投资顾问帮助。”贺强说。

2019年10月份,证监会开启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试点开展两年多以来,共有58家机构获得投顾试点资格并逐步开始展业。据证监会介绍,截至2021年7月份,公募基金投顾试点机构合计服务资产逾500亿元,服务投资者约250万户。试点效果显示,公募基金投顾业务的开展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功能,为市场带来更多长期、专业、增量资金,促进基金行业良性发展。

在开展公募基金投顾业务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贺强表示,一个问题是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覆盖的投资者范围较小,当前我国公募基金个人投资者数量已超6亿人,大部分的投资者尚未享受到公募基金投顾服务。另一个问题是投顾市场还存在“重投轻顾”的情况,原因在于公募基金在投资策略与研究能力方面较强,但在投资者行为指导和需求研究方面积累不足。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参与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恰好有利于解决以上两个问题。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专业基金销售公司,是以基金代销为主要业务的独立的金融销售机构。”贺强认为,在公募基金投顾业务上,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具有很大的自身优势。具体来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借助互联网思维和数字化运营手段,在用户触达上有天然的优势;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由于其天生的独立性和中立的立场,能够更好从客户利益出发;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便捷性,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更重视用户的黏性和生命周期价值。

贺强告诉记者,证监会试点获批的58家机构中,只有3家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虽然已有基金管理公司与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在投顾业务上展开了合作,但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获批的家数太少,很难发挥差异化服务的业务优势。

因此,他建议适当放开政策,支持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更多地参与公募基金投顾业务。同时,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展公募基金投顾业务必须规范化经营,严格防范金融风险。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展投顾业务需合法合规,可以在内部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从机制上设立防火墙,针对投顾业务建立风险防控系统,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定时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通报市场及基金投资组合的表现,帮助客户强化风险意识。设立定期向管理层和监管机构风险报告制度,保证投资顾问业务的健康发展。”贺强说。

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推广应用甲醇汽车助力碳中和

本报两会报道组 龚梦泽

“新四化”浪潮下,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备受关注。《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带来了《关于加大电动汽车换电体系建设的建议》以及《关于推广应用甲醇汽车助力交通领域碳中和的建议》。

在李书福看来,与传统的充电桩补电模式相比,车电分离的换电模式具备高效补能和降成本两大优势。一方面,乘用车换电仅需1分钟-5分钟左右,与传统充电桩相比具有绝对优势;另一方面,电动车初始购车成本中,动力电池占比40%左右,“车电一体”的充电模式使整车成本被大幅抬高,车电分离模式下,电动车购置价最高可下降一半。

事实上,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补能方式之一,换电模式已经受到各方关注。李书福认为,换电模式在车电分离的整个生命周期环节和生态建设中,尚有一些配套政策措施亟待完善。具体来看,在换电站建设管理相关环节,换电站作为重资产投资,土地多为租赁性质,可选择土地很少,土地审批存在诸多限制。

此外,受限于品牌、车型、换电平台和装置技术、换电电池包通信协议、电连接器技术等的通用性,一座换电站只能服务于单一品牌甚至单一车型,从而导致日益增加的建站需求和土地、电力资源有限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应加快明确换电站建设、土地及建设审批的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国家市场管理规范体系内。”李书福建议,政府开放公共停车场的资源准入与支持;优化换电项目高压新装审批流程,放开一址多户,加快建设周期。

此外,李书福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换电车型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换电车型专属的公告认证体系,形成车电分离下的车与电池分开认证。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家关于新能源车的溯源系统,针对车电分离模式做适应性的优化。

李书福建议,加速推动换电模式标准化、通用化。推动换电接口软硬件协议的标准化;对换电站的换电机构、形式、兼容性进行规范化约束;推进换电电池包的标准化制定,使换电电池包真正能够在不同车企、不同换电站、不同用户之间互通互换。

在汽车行业,甲醇燃料得到了众多政策的支持。李书福指出,在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方面,甲醇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推广应用甲醇汽车是实现交通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一条最为现实有效的路径。一是因为发展甲醇汽车可促进绿色甲醇发展,带动绿色甲醇规模化,完全立足国情实际,符合我国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宗旨;二是发展甲醇汽车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尤其是交通领域液体能源安全;三是发展甲醇汽车可延续我国内燃机这一主导动力的生命力。

为此,李书福建议,在我国全面推广应用甲醇汽车,将其纳入新能源汽车发展体系和管理范畴,给予甲醇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同样的政策支持,带动更多企业投入甲醇汽车的研发,加快实现交通领域碳中和。

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科董事长郑月明:畅通协调机制 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规划落地

本报两会报道组 王僖

“双碳”目标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然选择。记者获悉,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科董事长郑月明重点将目光聚焦到如何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落地。

郑月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各项政策支持下实现了快速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均已连续多年稳居全球首位。

“从去年10月份开始,国家密集出台了双碳‘1+N’系列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郑月明表示,可再生能源产业正处于“换挡提速”的关键期,我国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势头很好,“但需要正视的问题是,我们距离实现发展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并且存在着产业链周期错配、供应链不稳定等问题。”

以光伏产业为例,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为全球市场供应了76%的多晶硅、96%的硅片、83%的电池片、90%的封装胶膜、76%的组件,2021年这一比例也在继续提升。“在这样的显著优势下,2021年我国光伏产业链、供应链仍然经受了剧烈波动。”郑月明表示,原因在于国内光伏产业链周期错配,多晶硅产能不足,硅料价格上涨过快,下游电站等环节利润遭到挤压,打击了电站投资商、运营商积极性,导致装机进程延缓。下游需求减弱,反向传导至上游,造成了供应链价格波动。

此外,光伏、风电等装机还存在“前期不慌、年底抢装”的现象。例如,2021年光伏新增装机量54.9GW,12月份单月达20.1GW,占比36.6%;风电产业也存在此现象,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风电新增装机量47.6GW,12月份单月为22.9GW,占比48.1%。郑月明认为,光伏、风电等领域的抢装现象也加剧了产业链、供应链的波动。

郑月明表示,虽然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较好,顶层设计方案也相对明确,但要达到预期目标,还需要在推动产业规划落地落实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为此,郑月明建议,国家加强指导和监督力度,畅通协调机制,推动有关产业规划和政策落地落实。

具体来看,建议出台风能、光能、生物质能等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更明确的装机和进度目标。“一方面,督促地方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并加强执行情况检查。另一方面,督导企业制定可行的规划和年度目标,并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发挥国有能源电力企业的压舱石作用。”郑月明说,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的作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引导产业有序发展。

此外,他建议要大力支持技术创新和攻关,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采取加大财政税收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分梯度上调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等措施,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天齐锂业董事长蒋卫平:推进我国锂资源绿色高效开发

本报两会报道组 舒娅疆

“世界锂资源分布极不均衡,锂矿产出的区域分布存在较大差异。尽管中国锂资源量位于世界前列,资源品种相对丰富,但相较于锂盐生产能力,国内锂原料供应不足,对外依存度较高,65%的锂原料需要进口。与此同时,世界主要国家纷纷认识到锂资源的战略意义,智利、玻利维亚、墨西哥等多个国家将锂资源和石油一样列为国家战略资源,对锂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越来越严苛。因此,加快推进我国锂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对保障锂电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全国人大代表、天齐锂业董事长蒋卫平近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蒋卫平积极关注国家“双碳”目标实现和“双循环”战略部署,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带来了《关于加快四川锂矿资源绿色开发的建议》以及《后疫情时期加强国际经贸交流合作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全球范围内新能源产业需求快速增长,锂电产业的发展持续受到关注。蒋卫平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据中国有色金属协会锂业分会统计,2021年中国碳酸锂产量为29.82万吨,同比增长59.47%,中国氢氧化锂产量达到19.03万吨,同比增长105%,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基础锂电材料生产国和锂电消费国。

“在保障国家重要战略资源供应链安全方面,由于四川省川西地区锂矿资源丰富,因此我建议,加快四川地区锂矿资源开发利用,借鉴海内外优秀矿山的成功开发运营经验,推动矿山的绿色开发,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及人员就业,将资源优势转变为产能优势。”他表示。

对此,蒋卫平提出三条建议:第一,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障性制度;第二,加强矿区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建立利益分享机制。

此外,在蒋卫平看来,世界经济已经开始步入复苏轨道,如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加强国际经贸交流合作?他认为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疫情防控交流合作,为世界各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二是加强政府层面的合作交流,准确把握世界经济复苏战略窗口期,开展畅通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彰显我国政府大力支持中资企业积极融入国际产业链的决心和信心。三是针对战略资源并购项目前期、中期和后期可能产生的政治、经济、法律等风险,建议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指导和帮助。

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引导电动汽车成为电网储能终端

本报两会报道组 舒娅疆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提出了相关建议。

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以光伏、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无疑是主力军。过去十多年来,光伏发电成本下降90%以上,已成为全球最经济的发电方式。我国光伏发电成本已降至0.3元/千瓦时以内,预计“十四五”期间将降到0.25元/千瓦时以下,低于绝大部分煤电。

刘汉元认为,从消费端成本、减少碳排放、能源的投入产出比、国家能源战略安全等多个层面来考量,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主力军。“但产业的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双碳’目标落地。”他表示。

去年,受煤炭供给紧缺、价格上涨、用电需求增长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出现缺电情况。而个别地区为完成全年双控目标,出现突击式拉闸限电、限产。

对此,刘汉元表示,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配套措施不到位、相关政策没落地的问题。为推动我国“双碳”目标有效落地,针对以上问题,他提出了三条建议。

一是建议支持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其原料及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能耗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以进一步加快产业发展速度,满足能源转型需求。

二是建议尽快完善相关规范标准,配套相应政策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电动汽车成为电网储能终端。随着电动汽车数量大幅增长,如能有效利用闲置资源,将其作为分布式储能单元接入系统,成为电网储能、微网储能、小区储能、家用储能的一部分。在电网负荷高时向电网反向售电,负荷低时存储电网过剩电量,以市场化机制通过充放电的价差获得相应收益,从而降低购买整车或电池包的成本,真正实现电动车和电网的良性互动。

三是建议提高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相关制造业的零碳、低碳能源自给率。建议允许其自建光伏、风能电站,并配套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优惠减免过网费,从而实现自发自用,既满足增量用能需求,又不增加碳排放,实现制造端全绿色生产。

全国政协委员、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沈南鹏:加快绿色能源、绿色工业、绿色消费等各环节战略技术研发储备

本报两会报道组 张志伟

据《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沈南鹏带来5份提案,涉及绿色低碳技术变革、发掘农业微生物应用潜力、药物创新能力提升、加大脑科学研究应用、制造业“数智化”转型等热点话题。

其中,在《夯实“双碳”目标科学基础加速绿色低碳技术变革》提案中,沈南鹏表示,基础科学研究的突破,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社会经济绿色转型的必要条件。结合“双碳”目标需求,需要进一步加快绿色能源、绿色工业、绿色消费等各个环节的重大战略技术研发储备。该提案基于三方面原因:一是从能源领域来看,必须依靠基础研究突破,来应对能源结构重大调整带来的挑战;二是从工业领域来看,必须依靠深度技术变革,来引领“绿色工业革命”;三是从消费领域来看,必须依赖新技术的发展,为消费者提供经济和社会价值双满意的选择。

强化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必须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因此,沈南鹏提出三条建议:一是面向碳中和需求,找准问题切入点,增设专项,加强基础前沿探索。他提出,要健全基础研究任务征集机制,地方政府组织产学研共同研判前沿技术方向,形成符合属地产业目标的科学问题库;在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基础上增设子专项,支持面向工业应用的首发场景、示范推广、流程再造、共性支撑等技术突破;碳中和课题立项和结题中,将ESG理念作为重要考量标准,引导研究成果关注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二是完善碳中和技术投入各级保障,夯实低碳技术创新资金基础。沈南鹏建议,加快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成立,以母基金形式为主,带动更多市场化机构参与,撬动社会资金投向清洁低碳能源各环节的关键技术研究领域;结合产业禀赋,各级政府设立碳中和技术创新引导基金,通过政府绿色投资、信用担保等方式,吸引多元化资金投资低碳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重点企业与政府共同设立科技计划,联合出资资助关键技术工程化验证、户外可靠性等业界关注的应用研究。

三是畅通基础研究成果转化通道,以市场应用带动技术研发加速。沈南鹏建议,扩大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促进绿电应发尽发,带动前端清洁电力技术应用扩大;加强柔性输变电和多场景储能标准制定完善,增强与现行电力系统的适配性,以标准统一促进技术规范和推广应用;支持工业化关键脱碳技术的中试项目,优化对企业设立中试项目的审评、审批;推动更多行业主体纳入碳交易体系,支持各地碳交易所在配额分配、履约、企业所持配额结转等方面,逐步做好与全国碳市场规则统一和低成本衔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马永生:加强CCUS产业顶层设计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本报两会报道组 李春莲

“双碳”目标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话题备受关注。CCUS作为大规模减碳技术,可以有力助推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国石化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马永生就“加快CCUS产业链发展”提交了提案。他建议,加强CCUS产业顶层设计,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CCUS产业链示范及商业化应用,加快CCUS管网规划布局和集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财税激励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为CCUS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助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

据中国工程院预测,206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量为55.7亿吨标煤。其中,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为26.8%,将产生27.1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通过森林、草原、湿地等碳汇可抵消16亿吨至19亿吨,但仍有10亿吨左右的缺口。我国二氧化碳地质封存潜力巨大,且具备大规模捕集利用与封存的工程能力。2021中国CCUS年度报告显示,我国通过二氧化碳强化石油、天然气开采技术可封存二氧化碳约51亿吨、90亿吨,利用枯竭气藏技术可封存二氧化碳约153亿吨,注入深部咸水层的封存潜力更大。CCUS将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技术选择。

马永生认为,总体来看,我国CCUS正处于工业化示范阶段,与国际整体发展水平相当,但部分关键技术仍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不同地区的陆上封存潜力差异较大,成本也较高,亟须加快发展步伐。在形成有效的产业化、规模化之后,才能形成经济效益,助力我国“双碳”目标早日实现。

因此,马永生建议,从顶层设计、技术攻关、产业链示范、基础设施布局、政策法规等五个方面加快CCUS产业链的发展。国家层面应制定CCUS总体发展规划,并将CCUS技术作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予以支持,搭建系统的政策框架体系,有序推动CCUS在石化、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的应用。同时,国家层面应统筹产学研领域协同创新,围绕低浓度二氧化碳捕集、工业化利用、封存、碳汇计量等关键环节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CCUS全产业链技术提升,尽快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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