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人民法庭(22)| 茶店法庭的日常

  近年来,茶店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在执法办案中突出基层社会治理,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为辖区的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人民法庭力量。

  践行“枫桥经验”   多元解纷服务乡村振兴

  “我是你老子,我还活着这钱就轮不到你!”

  “这补偿款是按人头算的,我得的是我妈给我留的,盖房子我也出钱了,我多的也不要,就要我该拿的那一份!”

  “房子跟你没关系,那是我出的钱!”

  “我给你磕三个头,就当报答你的养育之恩,从此断绝父子关系.....”

  在蔡家岭村委会调解室,父子二人吵得不可开交,寸步不让。茶店法庭、村干部更是说得口干舌燥。因开发区建设,李某家房屋征收补偿差价款下来了,这原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却因补偿款分配问题引起了家庭矛盾。

  父亲认为差价款全部应当归其所有,儿子认为根据自己拆迁安置合同发放的差价款应当给自己,双方经常争执,甚至一度僵持不下。

  茶店法庭从修缮亲情关系,妥善化解纷争出发,邀请村组干部前后三次对父子双方开展矛盾疏导化解工作,讲法理,讲情理。终因矛盾较大,协调无果后依法作出裁判。虽然未通过协调化解矛盾,但法庭与村组在诉前多元化解纠纷、普法宣传等方面协调力度日益加强,取得了良好成效。

  落实“三个便于”   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2022年4月2日,陈刚法官带领两名干警一大早便带上国徽、横幅,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青山镇某村,为的是巡回开庭审理一件邻里之间的健康权纠纷。原告孔某、被告许某均为年过花甲的老人,因子女晚辈姻亲日常琐事经常产生矛盾,2020年8月,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互相殴打均致对方轻微伤。2021年许某将孔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2022年孔某又以赔偿医药费将许某另行起诉至法院。许某是个聋哑人,诉讼事宜由女儿王某代理,而王某也患有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孔某家中饲养的大量牲畜需要喂养,时间不宽裕。陈刚考虑到原、被告的特殊情况,决定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展巡回法庭。庭审时,来到现场观摩的一些群众对这种巡回的形式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巡回审判结束后,陈刚就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方面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普法宣讲,助力在村干部中培养“法律明白人”。

  优化营商环境  为企业健康发展护航

  某兵药业是郧阳区招商引资企业,因疫情因素等导致拖欠建筑商工程款被起诉,原告公司要求对某兵药业的资产进行保全,茶店法庭法官收案时正值农历年底,一方面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某兵药业经营困难,另一方面如果不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可能导致工人权益受损,并产生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此,李维娜找到某兵药业负责人劝说其先履行部分欠款,等过完年再分30期按月向建筑商支付欠款。经过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以分期履行的方式化解了这起涉案金额近千万的纠纷,又为某兵药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司法保障。

  “郧阳区有近80%的企业分布于茶店法庭辖区,随着郧阳经济开发区往十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发展进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茶店法庭的涉企案件逐年增多,化解难度大,我们处理企业纠纷时,要尽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护企业健康经营,保障民生就业稳定,更要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法治思维。”法官李维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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