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前沿科技产业取得长足进步,科技创新水平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前沿科技指向未来,不仅在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是加快科技转化、实现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当前,我国科技前沿领域仍存在科技资源配置不够科学合理、科技资源整合不够充分、科技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短板”和“弱项”。前沿科技领域的治理创新没有跟上技术创新的步伐。
专家表示,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无论是在国家还是区域发展层面,都应高度重视前沿科技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科技治理方面进行必要的超前部署,深度配置科技资源。我们需要创新前沿科技发展政策的优质供给,强化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优化前沿科技发展的创新生态,加快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新形势下提高我国前沿科技领域治理能力的意义
一个
有利于加速产业链弥补短板。当前,我国迫切需要提高政府在前沿科技领域的治理能力,针对核心产业链短板精准施策,加大和提高攻关力度和精准度。
2
有利于创新资源的集中。过去政府的市场监管模式难以满足新时代前沿科技的发展需求,制约了创新资源的市场配置,亟待调整和突破。
三
有利于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中国的创新主体需要政府改善治理,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让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让更多中小企业成为所在领域的“隐形冠军”,让科研机构安心从事基础研发和应用转化,让服务机构实现服务专业化。
中国当前前沿科技领域的治理缺陷。
一个
前沿科技治理的战略目标不明确。不同的行政部门遵循不同的治理原则,影响了创新的进程,各种创新政策的引导不到位,无法随着前沿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及时向治理转变。
2
“一刀切”的计划依然存在。重视实验室创新,加快技术改造,形成多场景应用的全球领先优势,必须改变以往“一刀切”的管理模式。
三
缺乏对产业链联合创新的引导。创新引导是政府治理前沿科技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常规指导侧重于单一主体,无法形成产业链联合创新的政策导向。
四
政府治理的制度约束很强。我国科研体制在创新中不断完善,但传统的惯性思维制约了创新的发展,形成了不利于创新的刚性制度约束。
五
平台治理模式仍需在探索中创新。平台打破了单个企业的资源边界,使分散的数据成为大数据资源,但也导致了一系列治理问题。
推进中国前沿科技领域治理的对策
一个
创新前沿科技发展政策的高质量供给。通过加强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前沿科技领域的创新效率,为释放前沿科技创新潜力做出更好的制度安排。
2
强化战略规划对前沿科技发展的引导作用。坚持全球视野和科技预测,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和实施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为实施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三
优化前沿科技发展创新生态。通过切实创造更好的社会、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我国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
打造前沿科技发展的创新集群。发挥国家新体制优势,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支持高技术产业集群建设,进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
加强前沿科技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加强科技创新优势互补和多学科综合集成,大力推进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科技协同创新,有效提高前沿科技领域协同创新的效率和效益。
六
提高前沿科技发展的投入和资源配置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特别是要尽可能释放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巨大潜力。
七
加快前沿科技自主创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进程。切实拓展科技前沿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积极策划、推动和参与国际科研活动和科学仪器建设。
八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文化。加强基于社会责任、自律和他律的科技共同体建设,不断为前沿科技创新主体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九
改善前沿科技发展信息传播的社会环境。不断创新科技信息传播方式,努力提高科技信息传播效率和效益,努力提升社会科技意识和公众科学素养。
更多精彩观点
01在新形势下宣传中国
治理能力在前沿科技中的意义
有利于加速产业链弥补短板。
中国前沿科技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产业链日趋完善。但是产业链的短板已经越来越突出,而且集中在中上游。而且很多前沿产业的“卡脖子”技术都是一样的,几乎都与关键材料制造、高性能零部件制造、工业软件设计等相关。随着问题的聚焦,产业链补短板的难度越来越大。当前,我国迫切需要提高政府在前沿科技领域的治理能力,针对核心短板精准施策,加大和提高攻关力度和精准度。
有利于集中创新资源。
在国外,掌握前沿科技领域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企业不仅是大型龙头企业集团,还有大量中小型“隐形冠军”。还有一批处于中国科技前沿的中小企业,正处于创新突破的成长阶段。对于这些中小企业来说,市场激励的作用至关重要。在稳定的市场需求驱动下,这些企业可以集中内部优势资源,吸引各类要素资源,集中力量进行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工业龙头企业的创新做好配套。中国消费规模大,市场增长快,应该有市场激励的绝对优势。但实际情况是,过去政府的市场监管模式难以满足新时代前沿科技的发展需求,制约了创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亟待调整和突破。
有利于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中国的创新主体形式多样,有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有传统的科研院所、新RD机构、高校等研究主体,也有金融、大数据等各种服务主体。每一类主体都有自己的创新需求,这就需要政府改善治理,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让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让更多的中小企业成为所在领域的“隐形冠军”,让科研机构安心从事基础RD和应用转化,让服务机构实现服务专业化。
目前,我国前沿科技治理存在不足
前沿科技治理的战略目标不明确。
中国明确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以及加快补齐产业链短板的创新重点,前沿科技领域的治理也应该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目前治理的总体目标不明确,不同的行政部门遵循不同的治理原则,影响了创新的进程,特别是技术改造。很多时候,政府更注重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安全性,严格规范上市,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内市场前沿新产品应用缓慢。一些越来越成熟的新产品在国外市场的推广速度甚至快于国内。此外,由于战略目标的缺位,对各类创新政策的引导不到位,导致现有的治理更多的是行政化,而不能随着前沿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及时向治理转变。技术在追赶,但治理没有跟进,使得创新资源的引进和创新产品服务的走出去面临障碍。
“一刀切”的方案依然存在。
在中国尖端技术起步阶段,由于产业规模小、实力弱,科技产品大多依赖进口。同时,原来的政府管理强调总量分配,是有计划的。虽然现在的情况有了根本的改变,但是政府的规划管制依然存在。在科技创新成果显著的前沿领域,“一刀切”控制的情况尤为突出,如新能源、新医疗等。这类行业的特点是技术成熟度相对较高,明明有很好的市场空和很强的社会需求,却卡在制度门槛之外。要成为世界科技强国,不仅要重视实验室创新,还要加快技术转化,形成多场景应用的全球领先优势。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改变以往“一刀切”的管理模式。
缺乏对产业链联合创新的引导。
世界科技前沿领域的领先企业背后,都有强大的基于供应链网络的创新网络,积累了一批行业细分领域的行业领袖。创新引导是政府治理前沿科技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常规的引导侧重于单一主体,如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创新项目,无法形成产业链联合创新的政策引导。在前沿科技创新的初级阶段,产业链尚未形成,更谈不上联合创新。随着国内产业链的完善,中国前沿科技领域越来越深入广泛地融入全球产业体系,企业竞争开始演变为产业链竞争。产业链联合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目前的政府治理无法提供良好的引导和支持。
政府对治理有很强的制度约束。
科技前沿产业的特点是技术密集、资金密集、高端集中,离不开人力、财力、物力。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科研体制通过创新不断完善,但传统惯性思维制约了创新发展。比如,财政资金大多以政府决定的具体项目为基础,忽视最懂前沿趋势的科学家和最懂市场需求的企业家的建议和项目权,造成项目立项和实施的不利局面;还有前沿科技领域的设备采购,遵循政府采购制度,无法根据前沿技术的研发需求进行科学管理。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形成不利于创新的刚性制度约束。
平台治理模式仍需在探索中创新。
在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阶段,商业模式创新是重点。没有合适的商业模式支撑,技术创新就会后劲不足。平台是数字时代的重要商业模式,它打破了单个企业的资源边界,使分散的数据成为大数据资源,但也导致了一系列治理问题。其中,三个问题最为突出:市场治理主体如何从边界清晰的企业治理向边界无限的平台生态治理转变;如何在平台大数据资源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同时规避大数据风险;如何在充分释放网络优势的同时避免平台垄断?上述问题都对前沿科技领域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03推进中国前沿科技领域治理的对策
创新前沿科技发展政策的高质量供给
要遵循前沿科技发展特点和规律,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创新前沿科技发展优质政策供给,以优质政策供给助推前沿科技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强科技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前沿科技领域的创新效率,努力提高前沿科技领域的创新能力,为释放前沿科技领域的创新潜力做出更好的制度安排。
强化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坚持全球视野和科技预测,根据我国国情,制定和实施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特别是面向未来的中长期前沿科技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我国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中,要细化国家前沿科技发展目标,确定前沿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制定前沿科技优先发展的路径规划,努力增强其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系统性、协调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为实施前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优化前沿科技发展的创新生态
近年来,中国在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的蓬勃发展。为了加快我国前沿科技的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创新生态系统的完善和优化。通过切实营造更好的社会、工作、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前沿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我国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我国科技创新主体蓬勃发展,努力释放前沿科技创新的巨大潜力。
打造前沿科技发展的创新集群
创新集群是现代科技、经济和社会紧密结合的社会创新网络,是加快科技转化、实现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有效组织形式。创新集群由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组成。根据价值链、创新链和产业链,具有区域性、集聚性、集成性、互补性、网络性、异质性、互动性和高效性的特点。打造前沿科技领域创新集群,发挥国家新体制优势,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支持高技术产业集群建设,进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前沿科技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
在科技全球化背景下,应积极探索基于利益机制的科技协同创新模式,努力构建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要加强科技创新优势互补和多学科综合集成,大力推进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科技协同创新,切实提高前沿科技领域协同创新的效率和效益。要关注人类共同面临的前沿科技领域的重大问题,积极谋划、推动和参与全球前沿科技领域的协同创新。
提高前沿科技发展的投入和资源配置水平。
要始终重视和支持前沿科技领域的创新,努力做好面向未来的科技资源深度配置,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特别是尽可能释放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巨大潜力。切实加大政府对基础性、公益性科技的投入,加大对前沿科技领域的支持和力度。通过不断聚集和整合科技资源,努力提高前沿科技领域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前瞻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加快前沿科技自主创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进程。
主动适应科技全球化进程,牢牢把握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机遇,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自觉的行动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切实拓展科技前沿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国际合作渠道,积极策划、推动和参与国际科研活动和科学仪器建设。尽可能充分利用全球创新网络的优质资源,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创新、责任创新和迭代创新,大力推进基于大数据的科研范式和科学方法的应用。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文化。
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和科技创新活动特点,大力弘扬科学家爱国、创新、奉献、合作、育人精神。引导广大科技从业者牢固树立科学价值观,积极推动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融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技评价和激励导向,倡导科学、严谨、勤勉、严肃的职业道德和负责任的创新。加强基于社会责任、自律和他律的科技共同体建设,不断为前沿科技创新主体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改善前沿科技发展中信息传播的社会环境。
适应人类信息社会和大数据时代的特点,积极应对“信息爆炸”和海量数据的挑战,切实转变传统观念,加快政府科技数据开放进程,强化面向公众的前沿科技信息的权威性、科学性、指导性和有效性。不断创新科技信息传播的大众化方式,努力提高科技信息传播的效率和效益,努力提高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相适应的社会科技意识和公众科学素养。
来源:国家治理周刊,2020年9月3日
如何为前沿科技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
前沿科技平台治理模式的创新与探索
原创编辑:李毅/臧文雪/罗婷
新媒体编辑:李思琪
视觉: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