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老年学校建设的意见》,推动区县老年大学建设落实六项任务。
一是优化区域老年大学办学体制。鼓励各区县参照济南老年大学“1+N+X”办学模式,建设有实力、有规范、有示范的老年大学,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开设分校,设立老年学校或教学点,全面扩大基层老年大学覆盖面。重视区县老年大学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指导和帮助乡镇、村、单位和事业单位办好自己的老年学校。力争“十四五”期间推动基层老年学校建设实现“一镇一校”,村老年学校或教学点布局符合实际需要。
二是创新基层高中的组织形式。引导和引导办学主体依托乡镇党群服务阵地和新时期文明实践阵地,实施“嵌入式”和“服务型”办学;利用当地青少年宫、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服务资源,以及驻地高校、银行等企事业单位的优势,开展“共享”“共建”办学;借助开放大学、网上老年大学、广播电视、综合媒体等平台实施“远程”和“数字网络”办学;在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寄宿”和“学教结合”;在农村文化大院和广场推行“讲堂式”和“活动式”。同类地区的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整合合作,开展联合办学,不断创新举办基层老年学校的形式。
第三,统筹利用场地、师资等各类办学资源。积极推动各类办学实体盘活有效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和公益基金依法依规参与,为基层老年学校办学提供场所和设施,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多渠道集聚教师供给,充实完善同城老年大学教师池,鼓励和支持区县老年大学安排或推荐教师下沉基层老年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充分挖掘当地人才资源;从驻地高校引进专业教师、专家、教授;聚集农村特色文化传承人、能工巧匠、乡土人才,建立“草根讲师团”。灵活运用各级远程教育网络、在线老年大学、空中学等“在线”课程资源。,为“线下”教学提供有益的补充。
第四,合理设置基层老年学校的教学专业和内容。坚持根据需要设置课程和授课课时。可以在距离较近的高中开设差异化教学课程,实现教学资源互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具备设施、学生人数、师资等开班条件的,适当开设特色专业短期班,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推动思政课与常规教学有机融合,将积极老龄化理念和健康老龄化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使学校成为党的思想宣传阵地和传播弘扬正能量的文化养老阵地。
第五,规范基层老年学校的管理和运行。坚持“谁举办、谁管理、谁经营”的原则,积极指导和帮助基层老年学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基层老年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习档案,需要完成规定课程和课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颁发学习证书。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学费的基层老年学校应当公布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有效促进基层老年学校的规范化管理。
第六,鼓励基层学校融入省会建设大格局。把基层老年学校教学内容和学生活动与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大局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引导老年学生特别是离退休干部和学生党员发挥骨干作用,当好表率、带头人、实践者,充分利用所学知识、技能、优势和特长,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党建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家庭、社区、社会积极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