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州市环保局_环境新闻】
今年以来,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湖北省各部门提高站位,科学部署,跟踪督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市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半年工作座谈会,通报全省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情况。
推动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为推动督察整改任务高水平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北省落实第二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总体工作安排》,制定了“1+1+1+N”督察整改方案制度。省市两级工作班紧密衔接,构建了省级整改工作班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整改体系,各地各部门各负其责、集中统一、上下协同。
湖北省委、省政府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实地调研,指导督察整改工作。6月下旬,省委、省政府组织5个督查组,分赴14个市州和8个省直部门,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
加强监管,完善工作机制。
湖北省建立了“周阅卷、月调度、双月发放”的超常集中整治工作机制,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完善监管机制,每月召开监管联席会议,研究监管重点工作。开发湖北生态环保督察信息管理系统,每月调度、汇总、分析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同时,严格落实“一案三呈”信访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清仓摸底”专项行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信访3103件,其中2579件已办结,524件分阶段办结。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移交信访件4775件,其中4571件已办结,204件分阶段办结。
严格销号,统筹推进问题整改。
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二轮整改,湖北统筹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截至5月底,湖北省199项整改任务中,已有112项被3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分两轮通报,其余问题正在持续推进中。第一轮省级督察和“回头看”的1438项整改任务中,已整改1201项,其余237项问题正在有序推进。四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共披露湖北省问题65个,已整改47个,其余18个问题正在按时间顺序推进。
标本兼治,促进事业整体提升。
湖北省督察改革实现全链条管理。
近日,《湖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措施具体办法》印发实施,全面规范和明确了督察整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形成了整改全过程的制度性成果;规划省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验收注销方案,起草《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验收注销工作的通知》,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二轮反馈意见,逐一明确湖北省66项整改任务省级验收注销牵头部门和单位,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下一步,湖北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聚焦同类问题、关联问题、衍生问题,加强追根溯源,进行彻底系统的整改。坚持整改总结推广,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解决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以点带面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以高质量监管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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