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国家安全的守护人!

  来源:河海大学

  2022年4月15日

  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我们每个人既是国家安全的共享者

  也是国家安全的共建者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知识吧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其中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教育,全民的必修课

  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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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维护国家安全

  我们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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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万师生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

  于2022年4月14日15时重磅播出

  喊上室友,一起扫码回看吧!

  还有全国高校学生国家安全知识问答活动

  千万别错过!

  国安民心安,家全万事全

  只有全民共同努力

  国家安全才能得到切实维护和有力保障

  让我们携起手来

  一起守护我们的国、我们的家!

  国

  /家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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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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