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组长,周五我们要开党组会议,会上将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这是会议议题。”“好的,如果此次会议有提出监督意见决策,会后,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将对事项实施过程进行抽查……”近日,桃源县纪委监委派驻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志刚接待了前来对接工作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这是桃源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工作的一个场景,也是派驻机构做实会议监督,加强与驻在单位联系协作,“双向主动”同频共振,合力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
为推进派驻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深入,做实做细派驻监督日常工作,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厘清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梳理总结派驻机构履职有效经验做法与存在的问题,陆续出台《桃源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试行)》《县纪委县监委“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工作办法》,以做实会议监督为突破口,明确驻在单位需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的资料、协助配合的相关事项,派驻机构日常监督中规定什么情形需及时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信息互通等事项,为派驻机构和被监督单位“双向主动”,更好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创新方式方法。
“是否实行回避制度、参会人员是否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末位表态’制度……都是我们在会议监督过程中的把关要点。”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谢彩红介绍,这些《规定》和《办法》为派驻机构提供明确的履职依据和遵循,有助于探索派驻监督工作新途径,便于召开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监督事宜、重点监督事项等作出具体规定。
“各驻在单位有哪些任务,派驻纪检监察组又要担负起哪些监督责任,通过参加(列席)驻在单位重要会议、召开综合监督单位联席会议等方式,将工作任务透明化。”该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熊爱国介绍。针对派驻机构监督领域普遍存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不足、派出机构所辖监督单位数量不平衡、非驻在单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进行精准、稳慎的会议监督,是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变以往“要我上门监督”为“我要上门监督”,“等着上门监督”为“主动开门纳‘监’”,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双向主动,推动“两个责任”有效履行。“下阶段,我们将以‘创新、规范、提升’活动为契机,增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驻在单位的监督实效,不断凸显派驻作用,提前防范、系统推进、整体提高。”桃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昌伟表示。(桃源县纪委监委 邓艺璇 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