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柯锐)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这已经是政府工作报告第二次提到这一概念。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支柱”的体系。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即人们常说的养老金,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下,我国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发展如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日前,南开金融首席经济学家论坛联合多位专家进行了探讨。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意义重大
目前,在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比例仍然占主导地位。第三支柱比例较小。
对此,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养老与健康保障研究所所长朱铭来表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多支柱’意味着少一根柱子都不行,缺一不可,而且三个支柱之间是互补的。”
朱铭来认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有重要意义。首先,是可覆盖那些没有被第一、第二支柱覆盖的人群,同时减少对公共养老保险、企业养老的依赖,实际上可减轻社会负担。另外,可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优势。家庭理财规划中,通过个人账户模式,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养老保险的理财规划可上升到较高水平。
从国际上来看,在家庭金融理财中,养老保障基本占到30%左右的比例,有些发达国家还要高些,例如英国可达到50%左右的比例。法国、德国的社保过于依靠公共养老金,目前面临难以维持的困境。所以,从长远的规划来看,养老保险体系不能单纯依靠第一支柱,还是要三个支柱并行。
朱铭来认为,未来发展养老保险需以产品为导向,更多强调养老保险未来对于家庭财富的保值增值功能。这个产品第一能否抗衡长寿风险,第二能否保值增值,把这两个问题跟消费者解释清楚了,消费者得到了肯定答复,自然就会觉得有价值了。
不要把养老保险产品当理财产品
当前,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相对滞后。对此,高级经济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万峰表示,首先要解决观念问题。
“随着理财型产品发展,一些保险公司把养老保险做成了理财产品,而不是做成真正的养老保险产品。现在做的一些年金理财产品,实际是短期领取,不到60岁退休年龄这个钱就领走了,这就没有真正发挥养老保险作用,所以首先要解决观念问题。”
从保险的性质来看,万峰表示,养老保险和理财产品不一样,养老保险就是为自己的未来积累一笔资金,整个过程几乎都是自己资金的积累,最后也是自己资金的分期领取。“我把它叫做积累期是零存整取,开始领取时是整存零取,整个过程和理财产品是不一样的。”
因此,万峰认为,保险公司不能把养老金产品当理财产品去开发、推销,消费者也不应该把买养老金保险产品当成购买理财产品一样去买。“大家观念上要意识到这个钱不是理财,而是为自己未来的养老去做准备,所以不仅仅要考虑保值增值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考虑资金的安全问题。因为理财产品很有可能亏损。”
万峰认为,理财产品和养老产品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产品,因此保险公司在经营上、开发上应该要区别开来,而民众购买养老保险产品时也不要将其当理财产品。
当前,市场上的不少养老产品销售乏力。对此,万峰认为,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问题也是重要原因。“如果保险公司还是用理财的产品模式去训练业务员,还是把养老金产品当理财产品进行销售,我觉得在未来是行不通的。所以销售问题也需要解决。”
编辑 李潇潇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