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直属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创”战略定位和使命,进一步提升湖南省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数字产业发展,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移动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数字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工业栽培项目
1.引进全球和国内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项目;
2.省级重点移动互联网企业和软件企业50强的产业项目;
3、省级“数字新基础设施”标志性工程;
4.省级5G典型应用场景项目;
创新项目
5.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6.获得创意信息技术发明专利,实现产业化项目;
7.关键软件领域的关键技术产品研究项目;
8.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的标杆项目;
工业服务系统项目
9.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0、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级管理试点项目;
奖励项目
11.首次进入中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百强的奖项;
12.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盈利企业收入首次突破奖励;
13、国家级和省级数字产业试点示范奖;
14.两化融合及标准实施奖励项目;
15.国家级、省级数字产业专业竞赛或获奖企业;
16、主导制定数字技术领域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奖项。
二、申报的主要条件
在湖南省注册并在湖南省内有工商登记和税务关系的市场主体,满足《申报指南》中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商品销售额、应纳税额、从业人员总数等生产经营指标的,应与报送统计、税务等部门的数据一致。超过正常误差的,不能获得资金支持。
任何单位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挂靠企业等方式重复申报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按程序申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政策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进行任何推销。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和进行推销的,请向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