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四个结合”激励行动。
兴安盟委员会书记
张晓兵
自治区制定出台《激励干部担当十二条》,是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落实自治区党委树立内蒙古形象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对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干事创业,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兴安盟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下大力气坚持“四个结合”,进一步转变作风,培育新风,激励干部行动起来,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第一,坚持观察事物和认识人相结合。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非提拔任用谈话”制度,开展重点、亮点、难点“三张清单”季度述职,重点考察认定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中的干部,组织评选“担当好干部”,在实战中选千里马、实干家,注重实干、重活。
二是坚持能上能下相结合。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深入开展“政绩考核、治理强责”专项行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让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于做事、成绩突出的干部有舞台、受表扬,让不敢扛事的干部, 不愿做事、不会做事的人可以失去位子、没有市场,从而促进官员可以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
第三,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监督管理干部,着力整治干部不作为,有效杜绝和防止干部懒政、懒政、懒政。同时对干部充满热情和关爱,认真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带薪年假、定期体检等制度。,帮助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安心、安身,更好地履职、奉献。
第四,坚持减负和赋权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兴安盟制定的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减轻基层负担的九项措施,使干部从不必要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实施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工程,开展骨干队伍“大培养、大提升、大改造”,不断提高干部的担当能力。严格执行容错纠错制度,鼓励创新,宽容错误,及时澄清被诬告的干部姓名,让负责任的干部努力工作,过上耳目一新的生活。
编辑: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