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谦工作室发表了一份声明。
12月5日,薛之谦工作室发布律师声明,驳斥网上吸毒传闻。声明还表示,薛之谦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黄毅清及其他侵权者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网络暴力和虚假谣言一贯受到抵制和谴责。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薛之谦先生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法律武器的保护:“虽然我们知道维权的路很长,但这涉及到是非的底线,我们一点也不会放过!”
黄毅清发了很长的回应。
随后,黄毅清发表长文称,“律师敢于公开声明,承诺薛之谦今后不再吸毒。这个律师真厉害,比菩萨还厉害。他能预测未来,为未来担保?难怪最后不敢在律师函上签字。给脑残粉看看就行了。不要给我看。去吧,做你该做的。”
黄毅清
黄毅清全文如下:
该是我这个VIP给大家科普法律知识的时候了:
第一,律师声明,除了律师事务所的公章,还应该有律师本人的签名,说明有律师对这个声明负责。
第二,既然已经接受了司法鉴定。当时他有律师在场,所以应该说你们律所的某某包工头律师在现场目击了事件,这两位律师对这个事实负有责任。
第三,作为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你只应该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进行陈述。因为已经发生的事情是看得见的,至少是有迹可循的,是可以证明真假的;但他在这份声明中说:“永远不会,也永远不会”。“从来没有”的意思是这个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个可以查出来。就等结论吧。那么“也不会”这个词指的是未来的事,未来的事……何况是两个律师。菩萨说不准。他怎么知道不会呢?他用什么来保证这种说法??律师能做些什么来确保薛之谦的余生不再吸毒?陈羽凡的案子刚过去,律师就出来说这个?
一个律师怎么敢公开声明保证薛之谦将来不会吸毒?这个律师真厉害,连菩萨都不如,谁能预知未来,谁能保证未来?难怪最后不敢签哪个律师...
就把这个野鸡律师函给脑残粉看看。不用给我看,做你该做的就好...
5日晚,黄毅清又写道:我明天回洛杉矶。我等你告我。你不告我,就是狗。如果你想起诉,你会有麻烦的。就像范冰冰以前的告别演说一样,让律师来美国直接起诉。不要在家里假装忽悠你的脑残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