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演员张茵发帖称自己被敲诈删文章。
01营销号现象很普遍。
“原来还有另外一条发财的路,就是微博,谁搞怪,恶心人,然后私信演员工作室,要求删帖,赔偿300元。”
其实这种所谓的“致富之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张茵可能刚刚发现。在营销号满天飞的情况下,写对别人不利的文章,然后敲诈别人,给钱删文章,其实这种现象已经很多了。
张茵的回应是打开诉讼渠道,这不能不让很多人高兴。正如张茵所说:“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绝不能让这样的人成功。”这种人勒索一次,就会勒索第二次,而且要给足一次教训,才能长记性。
维安也为勒索者编码。她说他不能忍受她能忍受的万分之一的网络暴力。
人性中蕴含的丑恶元素,永远不可小觑。
其实有两个收钱的营销号。他们收钱充当水军,发黑料,然后找人敲诈,再把黑料删了。
这种人的良心在哪里?我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所以我说话很不负责任。有一天,一封律师函来到我面前,我傻眼了,说我负担不起。你为什么去得早?
人性中的丑恶成分不可小觑,道德的力量无法束缚。只有必要的措施才能控制这些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些恶性营销号迟早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